“申报不实”被免职彰显从严治吏
据媒体报道,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委副书记、县长李玉清因不如实申报个人有关事项等原因被依法罢免县长职务。
尽管官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制度已实行多年,但实际效果并不明显,没有达到制度安排的预期目的。究其原因,核查缺位、问责乏力当属重要因素。正如中央党校教授辛鸣所言,“现在领导干部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时候,愿意报就报,不愿意报就不报,不仅内容打了折扣,还出现了虚假信息或缺斤少两的信息。”李玉清因“申报不实”被依法罢免县长职务,不失为这种虚假报告官场怪象的沉重一击和当头棒喝。
官员向组织如实申报包括个人及家庭财产在内的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曾因被民众喻为反腐“杀手锏”而备受期待。但“杀手锏”是否能真正发挥警示和震慑效力,关键还在于报告内容的真实可信。这种“真实性”要求不仅考验着官员对党组织的忠诚与坦白,更在一定程度上透视其廉洁自律的自信与底气。而对报告“真实性”的评估,则需要党组织的认真核查与落实。为此,去年初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指出,要“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
“诚信”既是立人之本、齐家之道、交友之基,更是为官之要、为政之法,堪称公民的第二个“身份证”。如果一位官员连跟对党组织说实话的勇气和胆量都没有,又何谈其对党忠诚、为民尽心、为官尽责,甚至连为人处世都成问题。正所谓“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从这个意义上解读,失去诚信底线,就应该被视为失去为官资格,将“不诚信”的官员削职罢官,当属依规治党、从严治吏的应有之义。
失信与失德往往如相伴而生的孪生兄弟。没有诚信作底的官员,就不会有遵规守矩的敬畏与自觉,更难有抑制贪欲和抵挡诱惑的意志和清廉。无信而贪,有贪更不敢直言,便是“失信”与“失德”双双沦陷的真正根源。不过,对于有劣迹的官员而言,虚假的报告未必就是隐瞒丑行的遮羞布,反而却常常成为东窗事发的导火索和“此地无银”的举报信。李玉清夫妇违规违纪的行为被查,或与其“申报不实”的报告不无关联。这也许印证了中纪委副书记张军的一番话:“看看报告得实不实,查出来的问题和报告的情况能否反映问题线索。我们主要是通过这些方式方法,努力地把‘老虎’和‘苍蝇’找出来”。
靠糊弄组织的不实报告遮掩贪腐并不靠谱,唯一能够让官员心安理得和敢于如实报告的,只有恪守诚信底线,永葆廉洁“不伸手”。期待“申报不实”被免职的李玉清案,能够惊醒官员虚假报告的“忽悠”梦,发挥其救赎诚信官德、彰显制度威力、诠释从严治党的警示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