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为官不为”还需“为”上动刀

    47日,佛山召开全市党建工作会议,会议公布了《佛山市整治领导干部“为官不为”试行办法》,正式向“为官不为”动“刀”。佛山成为全省首个出台专项制度整治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的城市,对“为官不为”进行了界定并出台配套处理制度。

    早在《三国志·李通传》中就有这样一段话:“为官长当清、当慎、当勤,修此三者,何患不治乎”。正是这个“清、慎、勤”,成了不少朝代,特别是清代“公务员”的座右铭。但在实际工作中,不勤的界定还是非常难的。

    对于群众反映的“为官不为”问题,还是一个“为”的问题。因为无论是缩手缩脚,还是不敢碰硬,抑或是不敢担当,都不是立竿见影的东西,不是硬指标,让人难以一清二楚、一目了然地看出来,这就给那些碌碌无为、无所事事、得过且过、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官员,有了可乘之机,如果没有群众发现,群众举报,他们就会逍遥“法”外,优哉游哉地过他们舒适、懒散的生活,打发他们一张报纸一杯茶的日子,让整治“为官不为”的大刀砍不到他们,让“为官不为”的利剑刺不着他们,也让整治“为官不为”的政策鞭长莫及,成为一纸空文。

    整治“为官不为”,充其量不过是官员病后的良药,而且弄不好这剂药还无法对症。所以,针对“为官不为”之痼疾,不能单靠哪剂药,或者只是病后医治,它完全可以防患于未然,既治已病也治未病。那就是在官员的考察任用之源上做足做细,不让“无为”“不为”之官流入我们的干部队伍,然后再进行堵流,堵住那些漏网之鱼,铲除官员队伍中的不作为现象。只有这样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才能真正提高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树立政府部门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调动官员的主观能动性,让他们尽心尽责地为老百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