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平乐县马渭村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本报讯(记者罗宗明 □唐艳 莫丽芳) 近日,司法部、民政部通报表彰了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平乐县平乐镇马渭村榜上有名。此前,平乐县荣获“全国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称号,平乐县桥亭乡显堆村荣获第五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自“六五”普法开展以来,平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调整充实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并完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及办公室相关制度,将工作职责落实到单位、个人,形成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的良好格局,为“六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近年来,平乐县优化载体,创新方式,着力加强法治平乐、法治单位创建活动,突出重点,扎实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创了普法工作新局面。通过进一步深化“法制村长”工作机制,开展“读一本法制书,行万里平安路”“流动普法船”“马背送法员”“小背篓流动法律图书角”等特色普法形式,及时设置县公共法律服务信息中心,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开展“牵手未来”专项活动,扎实推进全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建设等实现了普法途径多样、阵地全方位覆盖,使全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社会环境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另悉,该县青龙乡人大对本乡“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督察组先后到青龙中学、中心小学、乡卫生院等普法点,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重点对“六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及普法机构人员配置和经费保障情况进行了督察。
通过督察,乡人大对各单位“六五”普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各单位在下一阶段工作中进一步拓展工作思路和视野,创新方法,以督察促落实,认真总结普法经验,扎实推进依法治乡创建活动,通过以点带面推动“六五”普法的效果提升,加强配合,切实完成“六五”普法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