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遵循司法规律推进“司改”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既要坚持于法有据、依法有序,又不能简单以现行法律法规没有依据或者不能突破予以否定,也不能以现有文件、做法质疑和束缚改革。”3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主持召开最高检党组学习中共中央司法体制改革有关重要讲话精神时表示,司法体制改革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及法治思维,遵循司法规律,依法有序推进改革。
会议强调,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增强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凝聚改革共识,最大限度形成改革合力。对突破现行法律的检察改革措施,要及时向立法机关提出立法需求和立法建议,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提请立法机关按照法定程序作出授权;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要向立法机关提出修改和废止建议。同时要求,检察机关深入基层一线,了解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期待,把解决了多少问题、人民群众对问题解决的满意度作为评判改革成效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