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先鹏:依法治国需做好精英法治文化的传播

“我们这个社会是熟人社会,规则和人情经常发生冲突。当规则遇到人情时,有相当一部分人因为人情,会让规则打点折扣。这里面有自由裁量的空间,会在一定规则范围内考虑人情,想方设法在规则里找到漏洞来迁就人情。”

312日,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夏先鹏在接受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专访时表示,要改变这种局面,除了完善监督机制外,不仅要做好大众的法治文化传播,更重要的是做好精英的法治文化传播。

夏先鹏认为,我国社会不缺对法律人才的培育,缺乏的是一种法治的氛围,大多数人,甚至法律工作者都是从技术层面讲法律,很少人会把法律当做一种信仰,去尊重,去维护。

由于长期缺乏对法治文化的培育,人们更加重视的是法律技术层面的事情,也一定程度上造成我国法律工作者原创内容稀缺的局面。

夏先鹏表示,因为我们整个社会市场经济还不发达、不成熟,法治文化的氛围也比较弱。从西方人订合同这一个细节就能发现问题。

“西方人签订合同,一签就是一本书,我们中国人就两三张纸。所以合同条款,就会有很多纠纷,因为对同一条款,都会朝有利于自身的方向理解。”夏先鹏说。

“现在我们碰到各种各样的问题,确实需要把个人的利益抛开,用法治的精神,公平公正的精神,去处理这些事情。按照法律本身公平正义的内容去处理这些问题,不能左右或选择性执法。”夏先鹏表示。

夏先鹏建议,推进依法治国,就需要对这些问题进行系统的分析,一方面需要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因为他们是社会风尚的引领者,这些人依法办事,能够推动普及法律思想、法治文化,养成一个依法办事的氛围,对整个法治文化的建设是很重要的。

另一方面,社会要有一批推动法治的培育和完善普及的中坚力量,法律思想家、学者、司法工作者,共同推动,这样法治社会构建将顺利得多。

“我们现在的法学,真正地讲,它是一门学问,要在整个社会形成法治氛围,要让这门学问在社会上变成老百姓很容易接受的。法制媒体要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去传播法治理念。虽然大学法律课堂传播法律知识,但真正的法治信仰,在大学还形不成。需要整个社会,特别是领导以身作则信仰法律,更需要一批有影响力的法律思想家、社会活动家去引领、去推动。”夏先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