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知识产权保护首创诉调衔接机制
本报讯(记者陈绍云) 1月15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云南省知识产权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并签署《专利民事纠纷司法审判与行政调处衔接机制合作备忘录》,宣布建立专利民事纠纷司法审判与行政调处衔接机制,在云南省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尚属首次。
专利民事纠纷司法审判与行政调处衔接机制,是指对当事人起诉到法院的专利民事纠纷,经当事人同意,法院在立案前或立案后将纠纷移送至知识产权部门调解的工作机制。其实质是畅通诉讼救济和行政救济之间的衔接渠道,以人民法院为“入口”,对接知识产权部门进行调解,整合社会资源,高效、经济、便捷地解决专利侵权类知识产权纠纷,快速维权,化解社会矛盾。通过此机制,尤其是立案前行政机关介入调解,将有效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效率。
据云南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李士林介绍,2014年,云南专利申请量已经达13343件,专利行政执法办案143件,同比增长43%。近几年,云南法院专利民事纠纷一审案件也呈现出成倍增长趋势。
该备忘录,详尽规定了到法院“诉”和到知识产权部门“调”的整个操作流程。该诉调衔接机制明确,调解结案后,无论结果为何,未立案的仍可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立案,已立案的诉讼程序继续,不会对当事人寻求司法救济造成障碍。如需人民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将开启“绿色通道”快速办理。基于调解协议制作的民事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强制执行力,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此外,对于立案前申请通过诉调衔接机制进行调解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和知识产权局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当事人可以免去在法院立案、一审、二审等程序所支出的维权成本及较长时间诉讼等待。该机制的建立也是云南省专利事业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的现实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