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组织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专家研讨会

陈冀平出席并讲话 张鸣起主持会议

本报讯(记者王涵) 127日,《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专家研讨会暨中国法学会2015年第3期立法专家咨询会在中国法学会机关召开。

本次研讨会系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委托,组织专家学者对《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提出修改意见。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出席研讨会并讲话。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鸣起主持。

陈冀平指出,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立法环节属于顶层设计,解决的是带有根本性、普遍性、长期性的问题。刚刚闭幕的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对中国法学会2015年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积极推进国家法治智库建设是我们法学会2015年的一项重要工作。

近年来,中国法学会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展开有效合作,积极组织法学专家学者参与国家法律法规的立法咨询、论证工作。中国法学会通过搭建“立法专家咨询会”这样一个平台,组织跨学科的专家学者和立法机关、实务部门的同志共同参与研讨,聚焦立法中热点难点问题,凝聚共识。

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袁杰主任介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修法背景。

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体现了立法者通过制定更为严格的法律解决日益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切实保障人民健康这一立法指导思想,值得肯定。

但草案文本还没有很好体现出《环境保护法》下位法的可操作性。专家学者们从行政法学、环境资源法学、民法学和司法实务等不同的角度,重点就《大气污染防治法》与《环境保护法》的关系、法律草案的名称、章节结构、污染物的种类及界定标准、大气污染防治责任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的建议。

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研究部组织承办。

此外,为方便学会机关同志加强专业学习、参与讨论,从本期开始,立法专家咨询会向中国法学会机关和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开放。

研究部主任李仕春等参加了本次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