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法召开农民工工资专项执行活动新闻通报会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1月2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北京市大兴区法院召开了追索农民工工资专项执行活动新闻通报会。会上,北京高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龚浩鸣表示,自1月4日最高法院决定在春节前后开展追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后,在不到20天的时间里,全市各级法院执结追索农民工工资取得了很大的成效。截止到目前,全市各级法院共执结追索农民工工资案件159件,执行到位金额381.4万元。
此外,自去年6月底以来,全市执结了包括追索农民工工资在内的涉民生案件2770件,执行到位金额为7839.85万元,对22人次采取了罚款、拘留措施,对338人次采取限制高消费,868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通报会上,北京高院还发布了5起追索农民工工资典型案件。其中,在一起外地来京农民工申请执行拖欠劳务费案件中,法院及时将拖欠劳务费的周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周某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因无法购买机票被迫履行了义务。
当日,在大兴法院还现场集中向安康等28名农民工发还执行回来的工资款47万元。为当事人安全及便捷考虑,2万元以上的工资款采用支票;2万元以下的工资款以现金的形式发还给农民工。
会上,大兴法院副院长曹庆安介绍,大兴法院调研发现,追索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表现为劳资双方经济实力差距大,来京务工的农民工一般文化水平不高、家境比较贫困、法律意识薄弱、维权手段单一,处理不好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等特点。针对上述问题,大兴法院在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等方面都向农民工进行了倾斜,开辟了绿色通道,要求执行法官做到“三优先”,即“优先接待、优先执行、优先兑付执行款”。
为让农民工尽快拿到案款,该院还要求执行法官细致告知农民工领款所需的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生效法律文书等,保证农民工一次性领款成功。同时,简化审批发放手续,将案款发放周期缩短至原来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