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今年组建新反贪污贿赂总局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记者从1月21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上获悉,2015年最高检将调整职务犯罪侦查预防机构,整合组建新的“反贪污贿赂总局”;将全面探索建立刑事申诉异地审查制度,健全冤错案件发现受理、审查办理、监督纠正等机制;将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电信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犯罪的惩治力度。另外,为适应新的任务要求,经中央批准,最高检决定将监所检察机构统一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机构。
严查民生领域职务犯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会上指出,最高检将调整职务犯罪侦查预防机构,整合组建新的“反贪污贿赂总局”,强化直接侦查、指挥协调、业务指导等工作,加强一线办案力量,坚决遏制腐败。
会议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工程项目、土地流转、矿产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国企改制等领域犯罪。要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犯罪特别是“小官大贪”的查处力度,高度重视查办在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扶贫救灾、支农惠农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要深入推进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严格执行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备案报告制度,绝不让腐败分子躲进“避罪天堂”。
探索建立刑事申诉
异地审查制度
曹建明指出,今年检察机关要全面正确贯彻修改后刑诉法,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探索建立刑事申诉异地审查制度,健全冤错案件发现受理、审查办理、监督纠正等机制。重点加强对命案和主要靠言辞证据定罪案件的审查,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
同时要求,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坚持严格依法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对冤错案件,必须敢于监督、敢于纠错。要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建立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纠正机制和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追责情况。
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等
犯罪惩治力度
此次会议就民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问题回应称,2015年检察机关将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电信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犯罪的惩治力度,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