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安黄龙法院“两说一联”显优势 “多方联动”化纠纷

本报讯(记者冯雷 通讯员朋礼奎 白亮) 17日,陕西省延安市黄龙法院民事审判庭充分发挥“两说一联”、多方联动的优势,在处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先后4次来到当事人家中,和当地村委会成员,妇联干部,本着照顾双方及子女的原则,从法律、道德以及人情出发,庭前和庭后进行了8次调解,最终成功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离婚协议,使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圆满地画上了句号。

原告杨红自幼因疾病致肢体二级残疾,无劳动能力,与被告夏翔翔经人介绍相识,于199812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一子,婚后二人感情一直不好。前年,夫妻建房欠外债七八万元,去年8月儿子患脑炎就医治疗,又欠外债数万元,使本就拮据的生活雪上加霜。被告嫌弃原告什么活都不能干,对原告轻则辱骂、贬低人格,重则时而殴打,生活上很少照顾原告,从不与原告沟通交流,原告大部分时日在娘家生活。原告曾两次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经调解,两次撤回起诉,现坚决要求与被告离婚。

该案受理后,原告坚持离婚,二子女由被告抚养,抚养费自理,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其不承担共同债务,并要求被告给其生活补助金5万元;被告坚持不离婚,若离婚,各抚养子女一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债务14万元平均承担,或者子女均由其抚养,抚养费自理,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平均分割和承担。

因本案特殊,办案法官就地巡回办案,庭前调解两次未果,庭后调解5次均未果,且双方情绪对立。特别是原告情绪异常激烈,双方亲属也不能很好地配合,若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恐防意外发生,若判决离婚,子女抚养、债务承担、原告要求的生活补助金如何处理,是件很头疼的事,要么妇女儿童的权益得不到保护,特别是残疾人的权益得不到保护,要么对被告也很不公平,处理不好也会发生意想不到的后果,该案一时陷入僵局。

对此,办案法官邀请妇联、乡政府的工作人员,以及村干部、部分村民和双方的亲属,共同参与,充分发挥“两说一联”、多方联动的作用,就地调解,通过法官说法、群众说事、干部联村参与的方式,融情、理、法、道德于一体,对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属进行讲解和教育,最终使双方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