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制度:去行政化还要去利益化
两年一度的两院院士增选工作在1月1日启动,这是自2014年6月两院院士大会修订章程之后的首次院士增选。年轻化、取消部门遴选、处级以上干部不得成为候选人等规定是此次增选的变化亮点。
院士遴选,历来是非议与质疑加身。一则,院士成“院仕”折射不公。最明显的例子,莫过于2011年中科院的院士增选候选人名单,145名候选人中,厅局级以上官员达51人,这被斥为“一场高官的盛宴”。二则,学术不端丑闻频出,玷污了学术的纯洁性。前铁道部红人张曙光落马之后,自述为当院士索贿2300万用于参评院士,引发舆论一片哗然,让人怀疑院士的权威性。
新一轮的院士增选工作启动,其中亮点频频,如候选人年龄上限下调5岁;增加院士终选、全院投票选举等,但最大的看点,无疑是“处级以上官员无资格候选”。这般新规,意图明显,就是院士制度去行政化的开端。这般“一刀切”的做法,其最大的价值在于释放一个信号:让学术的归学术,让行政的归行政。想当官,就别想当院士;想搞学术,就莫要当官,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但为何院士头衔让这么多人趋之若鹜?仅仅是因为这是一个至高无上的荣誉头衔吗?或许不是。众所周知,我国的中科院、工程院,与其说是“学术机构”,不如说是“部级单位”——院士头衔享受副部级福利待遇、公车待遇、政府津贴、申请项目处于优势地位等。有如此利好,社会上的院士崇拜症岂会降温?88岁的历史学家章开沅三年四度请辞“院士待遇”才见成功,可见这背后的利益博弈有多大。
因而,院士增选开启去行政化的步伐后,还应开启去利益化的节奏。在这方面,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如美国科学院、美国工程院院士就只是一个学术头衔,并不享受特殊待遇,避免利益纷争;诺奖在具体的评选过程中,更是“匿名推荐,秘密评审”,自然也就无法公关。可以说,这些经验,都是可资借鉴的。唯有如此,院士制度才能回归学术本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