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粤法治报告会”第二讲在广州举行

本报讯(记者李锐忠 通讯员凌志敏) 20141231日上午,“南粤法治报告会”第二讲在广州分会场举行。主讲人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施芝鸿,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的历史背景、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两个内在逻辑及八大思想亮点,深刻诠释《决定》的精髓。

报告会前,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任学锋会见了报告团一行。此次报告会由广东省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法学会会长梁伟发主持,广州市委常委、广州市政法委书记吴沙,《民主与法制》社社长周占华出席了报告会。

施芝鸿指出,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通篇体现了党对宪治的高度尊崇和确保实现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坚强决心,《决定》把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法治社会建设的重大课题。

“南粤法治报告会”是“百场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的延续与深化,旨在全面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尤其是四中全会《决定》的精神。为加快建设“平安广东”“法治广东”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

在场听众一致认为,此次报告紧扣主题,深入浅出、内涵丰富、全面系统、层次分明,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对深入理解《决定》的重要精神,对建设法治广州有极强的指导意义。 

“南粤法治报告会”由广东省法学会、省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和《民主与法制》社联合主办,计划每年举办12场,每月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