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法学研究工作会议在贵阳召开

本报讯(记者刘国彬) 20141226日,贵州省法学会召开了2015年法学研究工作会议。贵州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吴大华,贵州省省法学会副会长、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舒葳韧,省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徐文山以及各研究会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吴大华在讲话中提出,对于法学研究工作者来说,要当好法治“智囊团”“思想库”,法学会要真正建成现代新型法治智库,必须处理好以下4个方面的关系和问题:一是应用对策研究与基础理论研究的关系。二是决策咨询与学科建设的关系。三是策略性与战略性的关系。四是地域性与全国性的关系。地方法学会要建设现代新型智库,必须发挥自身的地域和区位优势,将地方法治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放到全国大局中来加以考察和研究,让法学界有“贵州声音”“贵州语境”“贵州品牌”,掌握话语权,形成影响力,赢得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徐文山就省法学研究工作提出要求:第一,各研究会要加强自身建设,实际承担起服务法治建设的职能。各研究会要加强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和理事之间的联系,加强各研究会相互之间的联系,加强和省法学会的联系,加强与中国法学会各研究会和省外学科领域的交流,不断增强研究能力。第二,学术委员会要充分发挥作用,指导本学科法学研究多出成果、出好成果。各研究会要积极争取学术委员会委员的指导,把他们的思想和见解见诸于法学研究成果,转化为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法治对策和建议。让每一个专家学者的成果都有机会转化为党委政府决策依据,转化为立法机关立法的参考,转化为政法机关执法司法的指导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