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问计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法律对策

为配合浙江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的战略决策,浙江省法学会以征文形式,向专家学者征集浙江省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法律对策。8个月里,浙江各地有200多名专家学者提交了征文。日前,浙江省法学会表彰了其中的优秀组织单位和个人。

参与此次征文的作者有高校教授、学生和检察官、法官、律师以及其他机关工作人员。他们结合当地实际以及自己的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围绕“五水共治”、空气污染治理和土壤污染治理关键的法治保障等,广泛深入地开展研究,并提出对策。

比如,宁波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干部毛莹以宁波象山县畜禽养殖产业进行实证分析,立足科学、环保发展畜禽养殖业的角度,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入手,为完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法治保障提出相关建议。

而温州乐清市检察院助理检察员钱地虎和该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钱云灿抓住浙江“四大海湾”之一的乐清湾因水质污染被央视曝光的这一事件,通过深入环保、海洋、渔业等部门的调查,结合其他学者的研究成果,从研究的必要性、需要理顺的关系等方面对构建乐清湾生态环境保障机制进行了初步探索,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构建乐清湾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机制的初步构想。

浙江农林大学法政学院的在校学生陈静,以高虹镇荧光灯管产业导致的土壤重金属污染为视角,通过对国内外立法的比较研究,探求国内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制度的构建。

针对浙江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的战略决策,浙江农林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陈海嵩提出了“五水共治”的战略管理框架,即应急管理、危机管理和风险管理。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巩固则提出“五水共治”的战略构想是加强法治建设,打造生态文明的“浙江模式”。

对此次征文,浙江各地和相关单位高度重视,专门组织力量调研。比如,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法院组织课题组,以景宁县为样本,提出了雾霾的法治治理路径。温州市平阳县法学会由会长挂帅,以浙江省八条主要河流之一的鳌江流域环境保护为例,对存在的法律问题提出对策。温州市中级法院院长也率领课题组,对环境司法的困境、成因与出路进行研讨。

20141022日,在浙江省法学会召开的浙江省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法律对策研讨会上,表彰了50篇获奖征文。宁波市法学会等8家单位获优秀组织奖。

浙江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陆剑锋在会上表示,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是个庞大的系统工程,相关的法治保障研究,现在只是开了个头,期待全省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拿出精品力作,推进“法治浙江”建设。

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牛太升表示,要将此次所征集到的论文尽快转化为成果,省法学会将组成一个工作班子进行梳理,相关的立法建议直接提供给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梳理出的实践经验和综合性对策等研究成果交给相关主管部门供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