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意见 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本报讯(记者邵春雷) 2014年12月2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发布会,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以司法指导意见的形式对依法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相关问题进行规定,包括六部分,共20条。
该《意见》强调,当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迅速,投资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会产生一些纠纷,这些纠纷将有相当部分通过诉讼程序进入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考虑非公有制经济的特点,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执行相关案件,及时化解非公有制经济投资经营中的各类纠纷。
该《意见》的六部分内容包括: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依法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依法维护公开平等的市场交易秩序;严格执行刑事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确保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受到平等刑事保护;切实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依法维护非公有制经济主体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加强执行工作,依法保障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合法权益;完善审判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司法保障水平。
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从五个方面对《意见》进行了介绍。五个方面是:依法维护公开平等的市场交易秩序、确保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受到平等刑事保护、依法维护非公有制经济主体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依法保障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合法权益、完善审判工作机制提高司法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