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遏制腐败的“制度笼子”

立法与治贪体系并重

    据新西兰中华新闻网消息,1215日,从监狱脱逃并逃亡巴西的谋杀犯hillip Smith透露,自己之所以能逃脱,全靠一名监狱工作人员的协助。随后,新西兰惩教部表示,hillip  Smith所声明的问题已经转交警方跟进调查,势必揪出腐败根源。

    事实上,新西兰曾被评为全球最清廉国家,其在透明国际最新公布的全球清廉度排行中,与丹麦同以91分并列榜首。自2006年开始,新西兰连续8年占据该清廉指数排行榜榜首。新西兰如何在制度建设上反腐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反腐依赖制度刚性执行

    上世纪80年代开始,新西兰对政府管理体制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以配合经济领域的自由化和私有化,把过去侧重于循规蹈矩、上下分明的“公共行政”模式,转变为侧重于工作成效和自主管理的“公共管理”模式,避免腐败发生。

    对此,反腐败研究专家许春华表示,新西兰政府部门设立首席执行官,执掌具体事务,并向部长负责。政府管理体制的革新,精简了机构,强化了绩效责任,且将政府相当一部分职能转移或下放给半官方或民间的机构,中央和地方政府都是“小而精”的建制。管理体制的革新,使政府的管理范围和权限十分有限,从而避免了政府拥有垄断性的权力。

    1982年,新西兰通过的《官方信息法》规定,在不危害国家利益前提下,任何在新西兰生活的个人或团体均有权获得政府的相关文件,政府官员的活动应事无巨细地呈现在公众的面前,接受公众及其媒体的监督。

    “不仅政府的运作高度透明,严密监督政府的议会,也公开透明,它的所有正式会议都对公众开放,议员发言通过广播、电视等同步向全国播出。”许春华称。

    1988年,新西兰通过的《国有部门法》规定,政府机关只扮演政策统筹和调控角色,比如只负责提供交通、住房、供水、供电等公共服务,不涉足具体运作。

    “这种小政府、大社会的架构,从根源上断绝了钱权交易和权力滥用的可能。1989年,新西兰又通过《公共财政法》,规定高度透明反对腐败。”浙江工商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教授吴高庆说,新西兰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在反腐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它主要是由议会监督、专门行政监督机构和内部监督三个层次构成。

    其中,新西兰大法官和审计长等承担监督政府职能,由议会任命,对议会负责,拥有独立预算,不随政府更迭而替换,可对政府形成有效监督。

    许春华称,预算制度是新西兰关键的“制度笼子”之一。1989年,新西兰通过《公共财政法》,规定议会的每笔拨款必须有明确的目的,并按部门向公众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所需的费用计算,且以应收应付制为基础加以核算。同时,议会拨款没有预算外支出,更新资产,必须首先从本部门的资金中支出,不够,才能申请议会增加拨款。

    1991年,新西兰通过了《雇佣关系法》等法律。吴高庆认为,正是这些法律法规对有关政府官员和公务员行为规范、行政纪律以及政府信息公开透明等作出了全面、严格的规定,有效地遏制了掌权者的腐败行为,保障了政府的廉洁高效。

    设有独立的反腐败机构

    除反腐制度建设外,新西兰在廉政建设上,同样不乏独立的反腐监督机构和严密的监督体系。

    从反腐败立法角度看,新西兰开展反腐败起步较早,反腐败的法律体系较为完善,且机构设置健全。新西兰于1962年成立了行政监察专员公署。它是一个独立的机关,不对任何政党和任何人负责。

    独立的反腐败机构,主要有议会行政监察专员公署、审计署和反重大欺诈局。行政监察专员公署主要职责是接受和调查公众对政府及其公务人员的不当和不良行为的投诉,监督政府依法行政,改善政府管理,维护社会公正。

    “行政监察专员每年都要多次到地方巡视,巡视前还通过媒体广而告之,接受公众投诉并进行调查。它也明确重点监督对象,即警察署、移民局、事务办这样的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办案的客观、公正性和良好的工作效率,使行政监察专员公署拥有相当的公信力。”许春华表示。

    新西兰反重大欺诈局于1990年成立,是一个独立的政府组织,拥有《反重大欺诈法》赋予的强大权力,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对政府高级官员和各级公务员进行立案调查。此外,新西兰审计署也是独立于政府的专门机构。它只对议会负责,主要职能是审查政府和政府机构的财务活动,审计员有权对政府各级官员进行审计,且不受干扰。

    20102月,新西兰房屋部长希特利被媒体爆料用公用信用卡买了两瓶红酒。新西兰审计部门调查出真相后立刻向议会作了汇报,然后检察机关迅速向法院提起诉讼,希特利不得不在媒体公开道歉并偿还1000新西兰元,随后辞去部长职务。

    对此,吴高庆表示,“新西兰没有强有力的反腐败专门机构,反腐是不可能成功的。政府给反腐败职能部门提供的强力支持,使其保证了依法独立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其在反腐败中的作用。”

    政府透明公开、社会监督不流于形式、全民监督受法律保护、媒体监督在“鸡蛋里挑骨头”,让新西兰贪腐无处藏身。这也激发了公众的参与热情,从而使新西兰构建了纯净、充满活力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