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贪污罪犯数据库”背后的反腐
马来西亚制度建设与廉洁教育并重治贪腐
□本社实习记者 战 磊
在马来西亚,行贿和受贿一样被认为是重大犯罪,行贿、受贿双方谁先向政府举报,谁就将被视为受害人,法律只追究另一方的责任。
新华社12月7日报道称,马来西亚一名老师艾哈迈德·伊斯坎达尔·本·阿卜杜勒·萨马特因在2007年组织研讨会时虚报花销,被判处监禁和支付罚金,其个人信息被曝光在“贪污罪犯数据库”。
据了解,目前该数据库已有将近800名贪污罪犯的信息,并且还在不断更新,被曝光的贪污罪犯既包括原政府行政人员,也包括商人、教师等。
惩治贪腐的数据库
2010年,马来西亚政府在反贪污委员会的官方网站上设立了“贪污罪犯数据库”,把涉及贪污案件而被定罪者的照片、身份和案情等信息上载并公诸于众。
据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反贪警监林锦新介绍,该委员会今年已展开了多项打击腐败行动,其中专门针对执法人员的“背叛行动”已查获20多名官员,其中不乏位高权重者。
对此,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副会长杨永纯分析称,马来西亚是联邦制政体,各州自由度较高。一些偏远州,首席部长权力很大,为其公权力的行使埋下了祸患。
近年来,马来西亚国民阵线作为执政党联盟,腐败对其继续执政构成了很大的威胁。因此,马政府采取了多种制度化措施以期预防腐败,“设立‘贪污罪犯数据库’就是其中之一,其目的是公开性威慑。”
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与全球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亚太社会文化研究室主任许利平分析认为,“社会与政治结构的不平衡是马来西亚贪污腐败根源之一。”上述数据库中涉及的多为“工程承包腐败”类案件,而真正的政坛腐败大案,从查处到公布依然存在一定阻力。
法学博士、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讲师郑曦认为,马来西亚“将因贪腐犯罪而被定罪之人的个人信息公布于网上,相当于在普通的刑事判决之外再加上‘羞辱性’的惩罚,因此也有批评者认为是对犯罪人的‘法外惩罚’。”
郑曦表示,在司法实践中,这种公示确实收到了“慎行”“慎用”的效果,从某种意义上看,甚至比传统的监禁刑或罚金刑效果更好。因为采取个人信息全公开方式,会使被曝光者感到“耻辱”。同时,也深刻震慑行贿者,排除行贿者“贿赂是惯例”的固有思维。另外对政府机关、企业而言,其也可以参考上述数据库信息,慎用人才。
杨永纯表示了不同意见。他认为,贪污犯罪数据库“一定要注意公平性和完整性。一旦触犯,(应)全部曝光,而非对腐败人员进行‘选择性曝光’。”
在杨永纯看来,马来西亚贪污犯罪数据库曝光的信息完整度还应继续提高,“资料库中有些案件信息明显‘缺斤短两’。在这方面,民众也可以提出质询,要求作出解释。”
反腐制度颇具特色
事实上,马来西亚反腐制度颇具特色。许利平介绍称,马来西亚早在1961年就制定《防止腐败法》明确建立了财产申报制度,1994年首次明确了法官财产申报制度。“两年后,又规定所有公务员都要申报财产,且新入职的公务员必须在一周内申报财产。”
杨永纯表示,1997年马来西亚颁布《反腐败法》对受贿利益进行了明确界定,将其确定为“金钱、礼物、工作、折扣、贷款、服务、奖金、承诺这八类,规定范围比较广泛”。
另外,马来西亚注重反贪机制建设和完善。据媒体公开报道,马来西亚于2008年实施了四项反贪改革方案,包括改组大马反贪污局,使其成为类似香港廉政公署般独立运作的“反贪污委员会”,以提升其透明度及肃贪效率。
为进一步建立有效制衡机制,该委员会同时设立一个由国家元首委任,由社会德高望重人士组成的独立“防止贪污咨询局”。该委员会制定新法,用以保护证人及告密者,促进改善公共采购程序,提高政府行政采购透明度及杜绝贪腐活动。
按照规定,新设立的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除须向首相提呈报告外,每年还须向“国会防范贪污委员会”报告,后者有权针对其报告要求进一步的查证及说明。
今年12月9日,马来西亚总理纳吉布在一次公开讲话中称,“除了对付受贿者,行贿的私人公司和组织也必须受到对付。”
据了解,在马来西亚,行贿和受贿一样被认为是重大犯罪。在民众的观念里,如果没有行贿就没有受贿,因此曝光行贿者正是为了从根本上打击贿赂犯罪。
另外,杨永纯称,在马来西亚反腐机制中,行贿、受贿双方谁先向政府举报,谁就将被视为受害人,法律只追究另一方的相应责任。
重视廉政氛围建设
马来西亚还注重加强对公众和政府官员的廉洁教育。反贪污委员会下辖马来西亚反贪污学院,负责对反贪污委员会和其他政府部门官员进行廉洁教育,同时还承担反贪污领域的国际交流培训,并在私企领域开展反贪污教育。
杨永纯介绍称,马来西亚政府将反贪污教育扩展到学校,希望以此来培养廉洁的社会风气。他们将反腐败教育列入学校课外活动,常不断向学生灌输诚实、正直、公正的价值观。
据新华社报道,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近日还走进小学,开展“我是除贪小英雄”的活动,让孩子们明白:请同学吃零食帮自己做作业、竞选班长时用不正当手段拉票等行为也是行贿行为,让孩子们从小就了解贪腐的危害。
另外,在治理腐败工作中,马来西亚还推行“廉洁官员计划”,由反贪污委员会派官员到政府部门或国企机构中担任廉洁官员,对派驻机构进行监督。
杨永纯称,为了体现监督无所不在,马来西亚反腐机构甚至训练出租车司机成为线人参与反腐,“马政府希望发动可利用的社会力量来推动反腐败工作,而反贪局也积极鼓励民众揭发贪腐行为。”
12月9日,国际反腐败日,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组织“开放日”社区活动,举行反腐败论坛讨论反腐败措施及与私营部门开展的合作问题。同时,还举行了反腐败民间音乐表演等多种文娱活动,向社会各个阶层输出反贪腐文化。
这一天,马来西亚总理纳吉布表示:“为了加强反贪执法,政府计划在明年修改与贪污相关的法律,以严惩行贿者。而除了强化执法对付贪污罪行,政府也将制定政治献金的条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