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村的调解室

山西省用三级联动机制化解农村矛盾纠纷

  基层是否稳定,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山西省在以村级调解为重点的矛盾纠纷化解中,逐步探索出了三级联动的调解体系,将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前不久,在深化平安工作会议上,该省的经验向全国推广。

□本社记者

 

太行山美,汾河水甜,有80%的土地属于山区农村,有一半的人口是农民。在变革的时代,山西的社会矛盾有72%涉及农村和农民的利益。农村的安定就是山西的平安。近年来,山西全面推进以村级调解为重点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逐步建成了覆盖全省的三级联动的调解体系,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农村,化解在最基层。

 

身边事自己办

 

“这老宅院早应该翻修了。”

“说得简单,翻修的钱从哪儿来?”

……

一大早,山西省左权县东沟村村委会大楼里的吵闹声引来了街坊四邻的围观。

在一间挂有矛盾纠纷调解室门牌的小屋子里,该村一对亲兄弟俩因为翻修老宅院的问题争执多日,早已被村调解室掌握并记录在册。这天,老郝专门请他们俩来调解室“吵架”的。调解室里,几乎反目的兄弟俩经过一番理论,在老郝的调解下,双方各让一步,最终互相谅解。

这个依托村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建立的调解室,有多名调解员,老郝就是其中之一。因为老郝为人正直,办事公道,在调解室成立之初,被东沟村村民一致推选为调解员。

这些“老郝”们负责信息搜集,掌握全村的大事小情,并记录备案,开展调解工作。

“能在家里说和的就到家里说,需要认真理论的,就请双方到这里调解。”老郝说。自一年前调解室成立以来,东沟村未发生一起上访案件和民转刑案件,所有的矛盾纠纷在这里都得到了解决。

在全省范围内设立村一级的矛盾纠纷调解室,是山西构建社会矛盾调解体系的重要举措。目前,山西全省28173个村、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室已全部挂牌成立。同时,在此基础上,众多企事业单位以及特殊区域也大范围地布局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室的建设。

记者了解到,该省调解室的广泛设立,使一批有能力、有威望的退休政法干警、法律专家被聘任为村调解室的专职调解员,同时覆盖全省的83438名网格长和广大调解志愿者也加入到了调解队伍中。在山西,一支23万人的调解大军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中发挥着生力军的作用。全省基本形成了“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室;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调解员”的工作局面。

为难事联动办

2013年秋天,正在建设中的阳左高速公路魏家庄村路段,近百名村民围堵工地,与施工方争吵对峙。

事件起源于一起工伤事故。在工地打工的左权县魏家庄村村民郭某,工作时不幸受伤,包工头无力支付高额赔偿款,而施工方又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咱村的人受伤了,我不能不管,可是还不能影响人家正常施工吧,所以调解起来就费时间了。”魏家庄村调解员岂福元告诉记者,“可是咱们还不敢拖,要不就会闹出大事了。又要快,还要稳当,这就得请乡一级中心支援了。”

记者得知,当事态发展超出村调解室的职能范围时,就要逐级向上报告。魏家庄村调解员的及时汇报,启动了覆盖全省的矛盾纠纷调解三级联动机制。

据左权县石闸乡调解中心负责人介绍,当时是通过社会管理信息平台看到这一信息的,调解中心马上开会,并迅速组织派出所干警、劳动保障和安全生产等部门的相关人员赶到现场,同时上报县调解中心。

记者了解到,按照三级联动机制,乡镇调解中心接到报告后,要充分发挥乡镇的职能作用,委托和组织各行政部门为村调解室提供支持。

最终,在石闸乡调解中心和安监部门、人社部门的支援下,乡村两级调解组织紧密配合,魏家庄阳左高速公路的纠纷成功调解,施工方一次性给付郭某15万元的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

记者获悉,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政调对接、访调对接的横向五调对接机制是在村、乡、县纵向三级联动的基础上,制定的多部门衔接机制。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工作方法,诸多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被引导进入有效的调处流程中,确保了各类矛盾在三级联动调解体系内有序化解。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纵向分级联动、横向多部门响应的三联五调机制充分发挥出了县乡两级调解中心的人力资源和职能优势,通过专业调解人员深入基层,直接参与村级矛盾纠纷的调解,实现了力量下沉,为村级调解室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和谐曲共同谱

尹喜林是一名基层调解员,自己编唱的民歌不仅给大家带来了快乐,也唱出了他对这份工作的热爱。每化解一起纠纷,他都可以从中收获一份喜悦。最近他刚刚领到了3000多元的调解工作补贴,尽管这份收入不多,但老尹作为调解员的价值,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认可。

尹喜林说:“多少钱不重要,重要的是政府对我这一年的辛苦是肯定的,以前帮助别人调解,人家总说你算老几,现在我就告诉他,我就是调解员。”

记者了解到,为鼓励基层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山西各地出台了调解工作以案定补政策,同时将村、乡、县调解机构的运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同时,为夯实综治基层基础,落实好大调解工作,2014年,山西推行“综治专干”制度,在每个乡镇(街道)配备一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干部,主要负责基层矛盾的排查和化解。这一系列保障措施的出台和落实,不仅激发了广大基层调解员的积极性,也使山西的大调解队伍不断壮大。

“综治专干”赵润平是寿阳县法院一名法官,2014年以来,每个周三他都要到该县白家庄村走访一番。村里的调解室,就是他的办公室。每到这一天,调解室总会很热闹。

“碰上矛盾纠纷就现场调解了,如果没啥事,就给我们做一些法律知识的培训。”该村村民这样告诉记者,“现在有个法官在咱们村了,有事情,事先就打听清楚了,还能有啥矛盾?”

记者获悉,自从山西在全省组织开展了“一村一警”联系走访活动以来,广大政法干警进村入户,将排查化解矛盾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村调解室不仅是化解纠纷的场所,也成了普法宣传的窗口。

赵润平颇有感触地说:“其实坚持下来走一走,帮大家做调解,做咨询,就会发现,以前很多诉讼原本其实很简单,就是因为不能在基层就地化解,所以越搞越僵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只好打官司。”

小小调解室,发挥了大作用。2013年山西省共排查各类纠纷15.8万起,调解成功率96.2%。该省民转刑案件同比下降30%,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达到了90.16%。今年以来,排查各类矛盾纠纷9.3万起,调解成功率96.8%,群众到省上访下降了30%。由于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使得党群关系更加密切,社会更加稳定。

今年,山西省作出了调解工作“两步走”战略部署,到2015年年底,全省所有的村、企事业单位调解室要全部达到“六统一、四落实”的标准,绝大多数矛盾纠纷在村一级化解。三级联动调解体系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民心工程、夯实基层基础的固本工程,正在为平安山西、法治山西描绘出和谐的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