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脚沾满泥土的法官
——记全国优秀法官、兰考县东坝头法庭庭长闫胜义
他是一个法官,土里土气,比农民更像农民;他出身农民,在调解裁判上却充满智慧,将近2700个案件案结事了,无一错案、改判;他三次拒绝调入机关,在基层法庭坚守了28年,行走在田间地头,与农民打成一片。
□本社记者 杜涛欣 发自河南兰考
“看着闫庭长不像个法官,倒像个老百姓,说话土气,但是断案公道。”
2014年12月22日,兰考县东坝头乡村民蔡西军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他没有喝我一口水,没有抽我一支烟,没花我一分钱,还给我判赢了官司,闫胜义真是一个难得的清官。”
蔡西军所说的闫胜义,是兰考县东坝头法庭庭长,他负责东坝头乡、爪营乡两个乡镇辖区内案件的立案、调解和裁判工作。从1987年大学毕业进入法院系统工作,他辗转于张君墓镇法庭、南彰法庭等多个基层法庭,多次放弃了回到县法院机关的机会,在基层一蹲就是28年。
期间经他手先后审结各类案件2600余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改判、无一错案、无一上访、无一矛盾激化。
日前,他被评选为河南省“感动中原十大人物”。而在此之前,他已经拥有很多够分量的荣誉,“河南省优秀法庭法官”“河南省优秀法官”“全国优秀法官”等。今年9月份,他还被中组部、中宣部联合授予“最美基层干部”称号。
“闫庭长对老百姓态度特别好,一般人做不到。”兰考县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张本巍介绍,他曾经在东坝头法庭跟随闫胜义做审判员。
他把老百姓的事儿
当事业干
让张本巍最为佩服的是:闫庭长真把老百姓的事儿当作事业干。
将近一年的时间里,张本巍跟着闫胜义(当时任东坝头法庭副庭长)一起立案、送达法律文书、到当事人那儿去调解,闫胜义对老百姓的耐性对他影响很深。
而蔡西军则是因为一场官司改变了他对法官,乃至整个法院系统的看法。
村民蔡西军认为自家的责任田被赵明(化名)“侵占”多年。蔡西军虽然窝气,但并没有直接去法庭告状,多次找村委会、乡土地所、包村干部、派出所、林业等部门反映问题,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无奈之下,他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便找到村委会给自己出具了一个有关边界的证明。
因为与村主任关系好,赵明竟然从村委会拿到了一个证明,“证明以前村委会给蔡西军出具的证明是假的。”
闫胜义接手案子后,多次约村干部一起到田间地头,直到弄清了来龙去脉:赵明多占蔡西军大约有50厘米宽的土地。但实际上因为挨着小公路,两家耕种面积都超过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所载面积。
该案开庭后,令闫胜义很为难:如果判蔡西军胜诉,其他与蔡西军一样有边界争议的邻户也会群起告赵明;如果因蔡西军实际耕种面积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所载面积而判蔡西军败诉,与事实不符,蔡西军很可能上诉甚至上访。
闫胜义在研究解决方案时,想到了村委会出具的两份证明内容自相矛盾,便将压力传递给村委负责人说:“两个证明自相矛盾,按照民事诉讼法原则应当对村委会进行处罚。”
最后,村委会主任出面协调赵明以3000元的价钱“买了”所占据的蔡西军的土地,而边界维持现状,双方握手言和,矛盾也没有进一步扩大。
“真没有见过这样的清官,不怕吃苦,晴天满身土,雨天双脚泥,进出家里地里一共六七次,把这个复杂的事情弄清楚了。”蔡西军说起闫胜义,直翘大拇指。如今两人成了朋友,没事经常通个电话,拉拉家常。
审树,化解纠纷
正是因为双脚深深地踏进泥土,闫胜义“断案”充满了民间智慧。
时光回溯,改革开放之初,大约在1980年,兰考县农村的土地已经承包到户,各家分了责任田。处于同一个村组的高姓村民和一位李姓村民地界相邻,面积相等,双方在分地时栽了一棵小树作为两家责任田的分界点。
1994年,当年的小树苗已经长成参天大树。处于南边的高姓村民告姓李的,说李家多占了地,而姓李的并不承认。
双方都承认当年以树为界,可是争吵旷日持久,村组干部和村里面有威望的人都参与了协调,最终没有化解纠纷。
姓高的将姓李的告上了法庭。
立案之后,闫胜义叫上村里村支书、村主任、组长、会计,和当年参与分地的人,实地勘察。显而易见,高家的地确实比李家的少。
闫胜义围着这棵树走了两圈,发现树的北边凹下去了拳头大的窝,而南边的树皮长出了裂纹。
“既然都承认树为界,就把树锯掉再说。”闫胜义提议后,双方表示赞同。
树木的年轮暴露了秘密:年轮中心偏向北边很多——北边长得慢,南边长得快。
“栽树的时候位置在中分线,而长大后树的中心与原来地的中分线就无法对齐。”闫胜义判定,“是树‘偷’了高家的地。”因此他按照树年轮的核心重新确定边界,撒下了石灰,栽上了界石。
如此一来,两边的地果然不多不少。闫胜义建议,将原来“偷地”的树卖掉,所得款项平分,息纷止争。
不爱穿制服的调解高手
闫胜义办案子的一个重要经验是下乡不穿制服。
“穿制服到村子里面去打听被告的事情,有时候因为复杂的人情,很难听到实话。”
闫胜义说:“老百姓讲人情,把面子看得比较重,穿制服会围上来一堆人,有点吓唬人那个劲儿,害怕影响不好。”
而需要进村的,大部分是离婚案子、交通事故、债务纠纷和土地纠纷。为了便于开展工作,闫胜义和他的同事经常骑着电动车前往村里。
对于农村的案子,闫胜义有一番独到的见解:表面打的是官司,实际争的是一个理,斗的是一口气。
“调解是一个大的原则,能调尽量调,尽百分至一百二的努力去调解。”涉及家务事,比如退婚、离婚,赡养这类案件,一个都没有判过。
“调解让双方的矛盾不激化、不扩大。大而言之,对社会和谐有好处,说低调点,对法院、法官都有好处。”
“把法儿都用尽了,才开庭判决。”张本巍介绍,闫胜义经手的将近2700余起案子,调的比判的多。调解的比例保持在80%左右。
长期的调解经历,闫胜义总结出了自己的经验:依靠村组干部,依靠与双方都有关系的亲戚朋友或者有威望的“族长”,他们说话“能吵能骂,方法土,但是有效”。
据张本巍介绍,在长期的调解工作中,闫胜义细化了“三调一判工作法”,努力抓住每一次可能调解的机会。
“立案送达时了解情况,顺带调解。开庭之时调解一次,开过庭之后再调解一次。”
因为闫胜义卓越的调解能力,2007年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河南省司法厅联合授予他“指导、调解能手”。
法理和人情兼顾
“通人性,接地气,点子多,还充满情义。”一位熟悉闫胜义的老法官认为,能够和老百姓混在一起,是闫胜义的本事。
而闫胜义也认为自己不喜欢“打生场”,喜欢在稳定、熟悉的环境里工作。
闫胜义1987年从河南省司法学校(现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毕业参加工作,1989年调到张君墓法庭,1992年底开始担任副庭长,主持工作。
张君墓法庭距离县城32公里,是兰考县较为偏僻的一个乡镇。在张君墓法庭,闫胜义一呆就是10年。
“量地最麻烦,量地越量越生气。兰考有句古语说,想生气,量院地(量院子里)的地。”闫胜义认为,而对人情世故的熟悉,决定了他能够拿下疑难案,啃下硬骨头。
经历过朝鲜战争的退伍战士王臣,回到村里后陷入了和自己堂弟之间的宅基地纠纷。兄弟俩从爷爷那里各自继承了一个宅院,1953年时双方都持有土地证(后来换证后作废),这两个房产证依据老的计量单位(几丈几尺)确定边界,当时测量并不精确。
王臣认为堂弟多占了自家的宅地,很是窝气,为此和堂弟之间争吵、打架,结怨很深,也找过很多部门。王臣文化程度不高,自恃有功常常满口脏话,最后没有单位敢理这个陈年旧事。
1991年王臣找到了法院,而闫胜义当时仅仅是一个审判员。他倾听了4个小时,在接近中午的时候,王臣还在讲述自己战场故事,尚未涉及正题。
“你的故事比看电影还过瘾。”闫胜义告诉王臣说,“俺家也是农村的,老百姓家庭出来的,知道你的难处。”然后又真诚地提出意见。
结果王臣大为感动,表态说:“俺弄二三十年了,纠纷没人管。你只要去弄个清楚,量到哪儿算哪儿,如果人家占我的地少于1米,我就不告了。”
结果闫胜义叫着村干部一起丈量,按照王臣的土地证,竟然超过了对方的半个院子。“原因在于以前的尺小,测量也不够精确,原土地证书都重复计算造成了很大的误会。”闫胜义表示,王臣说其堂弟多占宅基地显然没有依据,最后王臣主动撤诉。
1998年6月30日,闫胜义记得特别清楚,因为人事改革,他有两个选择,一个是回法院机关政研室担任副主任,另一个选项是到更加边远的地方——距离县城46公里的南彰镇法庭担任副庭长。
“不用考虑。”闫胜义没有犹豫,去了南彰法庭,还是任副庭长主持工作。
当时,闫胜义对张君墓法庭真的难以割舍。“那里民风淳朴,时间久了,和当地的干部、乡亲们非常熟悉,感觉工作已经很顺畅,心理上也比较舒畅。走在大街上,遇见熟人时,经常有人问:‘老闫,咋还不回来啊?’”
6年后,南彰法庭撤销,闫胜义再一次回到了张君墓法庭,他在那里呆了整整14年,一直到2008年4月,闫胜义调到东坝头乡法庭担任副庭长。
“老农”法官本色不改
从事法官职业将近28年,闫胜义最大感受是,老百姓绝大部分都淳朴善良,通情达理,他们也知道感恩。对于有些事儿,只要法官使劲儿做,即便效果不理想,老百姓也不会很不满。
“虽然对法律规定不满意,我对闫胜义法官还是非常感谢。”12月22日,兰考县谷营乡中西村村民杨洪民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他曾经多次想到闫胜义家里“坐坐”,都被闫拒绝了。
杨洪民去年骑着电动车在国道上行走时被湖北省某石油公司的油罐车剐倒,进入医院抢救后左腿被截肢。最后法院判决赔偿30万余元,扣除医药费只剩下25万元。听到判决结果杨洪民显得很失望。
“同命不同价,法律上城乡差别还存在,这有点不公平。”闫胜义说,“虽然按照法律顶格了,53岁的杨洪民是家里的顶梁柱,他失去劳动能力意味着什么可想而知。”
看着坐在轮椅上的杨洪民,闫胜义心里非常难受,他连续8次打电话到湖北的某石油公司协调,请求给予帮助。
石油公司架不住闫胜义的执著,上了董事会研究后,在判决书之外,又拿出1万元生活费给杨洪民做补助。
“目前虽然户口上取消城乡差别了,但是最高法的司法解释还没有下来,只能按照目前的法律走,与城镇户口比起来差别百分之四十到五十。”闫胜义感叹。
“穷了穷过,富了富过,挣钱不挣钱,就是不能给老人挨骂。”这是闫胜义踏上工作岗位时父亲的告诫。“我的祖辈都是农民,父亲在村里落了个‘公道’的名声。”闫胜义说,“我不能辱没门风。”
前几年刚学会上网,流行“偷菜”游戏的时候,他给自己起的名字叫“老农”。
“我来自老百姓,总有一天法官袍脱掉还要回到老百姓中去,按规定还有12年就要退休了,将来还是老百姓。”
“给老百姓帮忙,给他们能办多少事就办多少事。” 闫胜义说,这是他最快乐的事情。他期望着退休之后,能和父母、妻子,孩子一起,天天陪着他们,过老百姓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