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多部法律“护航”地方自治

    1991年以来,俄罗斯先后颁布了三部法律确保地方自治。俄宪法明确规定“在城市、村镇和其他地方实行地方自治”。俄公民通常通过公决、选举、直接表达意志等形式,参与地方自治。

    地方自治是近现代民主国家越来越多采用的一种治理方式,它体现平等、自由的基本价值追求,代表法治建设的发展方向。俄罗斯联邦地方自治是1993年俄罗斯联邦宪法第八章《地方自治》确认和保障的制度原则之一。

三部法律确保地方自治

    《俄罗斯联邦地方自治组织一般原则法》规定,地方自治是指人民在宪法、联邦法律以及在联邦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在联邦主体法律规定的区域内实现自己权利的形式,居民从居民利益出发,考虑历史传统和其他地方传统,独立自主地直接或者通过地方自治机关决定本地问题。

    1991年以来,俄罗斯先后颁布了三部法律确保地方自治。19931026日,俄总统叶利钦发布了首个关于地方自治改革的命令,批准了《俄罗斯联邦在分阶段宪法改革时期的地方自治组织原则条例》。同年1212日,俄以全民公决形式通过新宪法,把地方自治写入了俄罗斯联邦宪法。

    1995828日,俄罗斯颁布了《俄罗斯联邦地方自治一般组织原则法》(1995918日施行),使新宪法确立的“地方自治”更具体化。2003916日,俄又颁布了(同年106日施行)新的《俄罗斯联邦地方自治一般组织原则法》。

各联邦对基层自治规定不同

    俄罗斯实行地区级和地区所辖市、镇、村居民点两级地方自治制度,类似于我国省级自治区级别的地方自治和所辖州、县、镇的行政区划的地方自治。

    《俄罗斯联邦宪法》规定“在城市、村镇和其他地方实行地方自治”,《俄罗斯联邦地方自治一般组织原则法》规定“地方自治在俄联邦全境内实行”。这表明俄罗斯联邦主体以下的各级区划都实行地方自治,由地方居民自己共同管理地方公共事务。

    但俄罗斯各联邦对农村基层自治的规定各不相同。比如《阿尔泰共和国宪法》规定,在阿的城市、市镇区、农村社区和其他领土上实行地方自治,即其辖区的1个城市、10个市镇区(包括90个村、248个居民点)均实行自治。

    俄有的联邦只在“宪法”或章程中承认联邦主体公民的自治权利,再由各市镇章程做出地方自治规定,比如:莫斯科和圣彼得堡是俄联邦直辖市,其地方自治机关根据直辖市章程实行地方自治。因此,尽管俄罗斯各联邦成员国名称各异,但构成俄联邦的各主体内部均实行自治。

    俄罗斯农村居民点地方自治基本原则是公民自主解决地方性事务。地方自治机关组织上独立,地方自治的组织形式多样,财政物资条件与地方自治权限相适应。地方自治机关之间的关系在原则上平等。

秘密投票选举自治负责人

    根据俄罗斯宪法规定,俄公民通常通过公决、选举、直接表达意志等形式,及经过选举产生的地方自治机关和其他地方自治机关来参与地方自治。例如,在曾荣获俄“最好的地方行政组织”称号的鄂木斯克州德鲁任斯基农村居民点,当地居民主要通过地方全民公决、地方自治选举、公民大会、公民集会和公民会议(代表会议)、公共听证会、公民意见调查及公民集体或个人直接和地方自治机关对话等多种形式参与和实现地方自治。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俄地方全民公决是指,有选举权的公民以一人一票的方式平等的、秘密投票决定具体事务。但其程序复杂、耗费人力物力大。因此,在遇到重大问题时,居民才会通过这种方式解决问题。

    依照俄罗斯地方自治法规,1000人以上不足1万人的地方自治代表人数不少于10人。德鲁任斯基农村居民点人口不超过1万人,因此地方自治机关代表人数不少于10人。20101010日,德鲁任斯基农村居民点第二届农村居民点进行苏维埃议员和农村居民点自治负责人选举,秘密投票直接选出了10位农村居民点苏维埃议员,任期5年。

    据了解,在德鲁任斯基农村居民点,其地方自治机关由农村居民点苏维埃、农村居民点自治负责人、农村居民点行政机关构成。在表决决议时,需三分之二农村居民点苏维埃议员同意方可通过。农村居民点自治负责人是农村居民点的最高权力代表,通常由年满21周岁的有被选举权的公民直接匿名投票选举产生。农村居民点行政机关是地方自治的执行机关,在农村居民点自治负责人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俄罗斯农民参与地方自治是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具体实践。尽管其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但它能有效解决了农民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有利于化解基层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