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日开启宪法文化建设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林来梵
自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也有近15年的时间了,今年改变为“宪法日”是具有重要标志性的事件。这表明党和国家更重视宪法宣传的重要性。宪法日的确立,和党在十八大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政”的理念的转变是一致的,表明执政党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心,同时要在全社会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的精神。
今年的12月4日作为首个国家宪法日具有重大的意义。在宪法日举行的活动有利于开展宪法的宣传,树立宪法的权威,弘扬宪法的精神,推动宪法的实施,最终推动依法治国,从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国家是个总的目标。宪法日活动是个重要的举措。
宪法日的确立,可逐渐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宪法文化,形成一种尊崇宪法,应用宪法,使宪法融入到群众生活中去的良好氛围。
设定宪法日,是开启了宪法文化建设,这是让社会各界人士的观念有所改变。另外,宪法制度建设也很重要,但要逐步开展。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中也强调要加强全国人大及常委会的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建设。我认为,制度建设中最重要的内容是如何推动宪法的全面落实和实施,尤其是如何制约和纠正违反宪法的行为,这也是未来宪法实施的关键。
作为宪法学的研究学者,我认为,这个日子的确立也是给学者们提供了一个契机,在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大背景下,学者们大有可为。当前,我们要承担更多宪法宣传启蒙教育的义务,同时要加强宪法学术方面的研究。
(本社记者 赵春艳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