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共享

陕西扶风检察院

 

陕西省扶风县人民检察院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纳入信息化流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网上衔接、信息共享工作机制,是整合执法资源、规范行政执法、促进依法行政、合力打击违法犯罪的一项系统工程。自2014526日陕西省扶风县“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以来,陕西省扶风县检察院与县政府法制办积极配合,严格审查、协调推进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截止到10月底,该信息平台已录入88件案件,其中卫生局39件,公安局26件,药监局、国税局各8件,工商局、烟草局、质监局各2件,国土局1件,公安机关立案43件。

“两法衔接”取得实效

“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以来,陕西省扶风县检察院积极加强与其他兄弟县院就信息共享平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工作措施及经验做法交流探讨,推动平台的稳定运行;督促县级各行政机关定期登录平台,规范准确地录入案件信息,并对行政部门录入的案件进行严格审查,定期走访行政部门,查阅相关的案件资料,就案件中专业问题咨询行政部门,告知其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证据的固定和保全等问题,进一步加强相互协作,促进依法行政。同时,积极收集各行政部门执法依据及对平台建设的意见建议,就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向网络公司反馈,及时解决。

“两法衔接”中的问题

 由于有些行政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思想上不够重视,对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有关事项不了解,在开完会后将会签文件搁置一边,甚至丢失,未确定信息管理员,信息共享平台从未登录。有些行政部门的领导认为是检察院在给“找事”,存在抵触情绪,缺乏积极性,由于思想上的懈怠,未配备相关人员及专门的计算机,信息平台未能正常运行。同时,内部考核、行政部门之间衔接不畅的影响使得案件未录入系统。由于信息共享平台系统属于试用阶段,因此漏洞和缺陷就在所难免。

据了解,与公安机关相互衔接上也存在问题。行政部门对移送案件的程序及相关法律文书未按要求办理;公安机关对于移送的案件线索不及时受理,或者受理案件后不及时审查并作出决定,逾期不予答复,造成行政部门不及时或者不移送甚至“以罚代刑”现象。如某局存在积压案件的情况,主要原因就是与公安机关的移送沟通渠道不畅,证据取得方面,由于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达成协议,拒不提供涉案证据材料,导致难以侦查。

为此,扶风检察院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方面的法律知识宣传教育,让行政工作人员认识到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及时部署安排专项监督活动,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促使各部门领导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列入议事日程,确保分管领导、操作人员、专用电脑三到位。三是要开展平台操作系统的业务培训,定期召集各单位具体操作人员参加,提高其业务操作水平和能力。同时,加强《刑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有关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培训教育,使其强化在行政执法过程当中会发生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情况和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执法有效性、维护法制统一和法制权威必然要求的认识。另一方面,也要进一步明确移送的基本标准和基本程序等涉及具体操作的有关知识,从而促进行政执法机关的移送工作。

——规范移送制度,严把案件质量。一方面,行政机关应该严格按照《扶风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确保制度落实;另一方面,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要求其对于行政机关移送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答复处理,对于符合立案标准的要及时立案,不符合立案标准的要告知具体的理由,这是做好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工作的前提和保障。

——依托多种渠道,推动交流协商。第一,定期走访行政部门,就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加强交流沟通。第二,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案情通报制度,及时和行政部门保持信息交流畅通。第三,建立专门电话、网络等平台,反映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高沟通的效率。

——立足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第一,及时汇总平台运行中的突出问题,与网络公司沟通。第二,针对行政部门的考核、内部规定相互矛盾的问题,向上级部门反映,共同协商解决。第三,注意总结平台运行规律,形成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