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昌平:需重建“村社共同体”
在中国农村,农民“原子化”( 学术界对农民分散状态的形象化说法)的趋势越来越明显,现行体制与农村传统文化的偏离,致使基层自治陷入僵局。
农村基层自治是我国农村基层民主的重要实践,在促进民主政权建设、农村社会发展、和谐社会构建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村民自治实践的深入发展,我国村民自治建设出现了重大困局,多种因素阻碍了村民自治的良性发展。为此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专访了三农问题专家、中国乡村建设院院长李昌平。
记者:现在农村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什么?
李昌平:分散的小农家庭经济与大市场不匹配的矛盾,小农经济的客观要求与政府主导的资本消灭小农方针政策的矛盾,以及以小农“村社共同体”为基本自治主体的民主治理体制与共同体经济基础日益被削弱的矛盾。
记者:如何化解上述矛盾?
李昌平:在党的领导和政府扶持下,重建小农“村社共同体”及其经济基础。
记者:在你看来农村基层治理的现状是怎样的?
李昌平:小农“原子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而且越来越多的村级“两委”消极无为,非健康力量开始控制农村。很多村庄发展经济靠外资、建设社区靠上级恩赐、治理靠“高音喇叭”。
记者:《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保障村民自治的法律,在实施过程中其权威大打折扣,产生这个问题的原因是什么?该怎样解决?
李昌平:支撑村民自治的经济基础与村民自治制度本身不相适应是主要原因。其次是竞争性的海选制度不符合中国农村熟人社会的民主传统。
最根本的是要终结基层政府和资本结盟小农的发展道路,并且要做实“村社共同体”土地集体所有制和集体经济。此外还应该完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改善选举制度,并且在乡镇长和乡镇党委书记的选拔上要民主化。
记者:目前大多数村民对村级“两委”的认同度普遍较低,他们对自己选上的村官多持不信任的态度,而民选村官在上台后,因权钱等因素,很容易发生“异变”,如何遏制这种现象的发生?
李昌平:这是一个结果,结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两个,首先是因为政府的利益和村民的利益往往不一致,村干部往往服从政府利益多。不好的选举制度也是其中一个原因,熟人社会用竞争性的海选方式选拔村主任,既破坏熟人社会,又容易淘汰有德的人。
遏制这种现象,需要管束政府行为,并且需借用传统乡村社会家族共同体民主选拔族长的方法选拔和任用村干部。
记者:目前对于农村这样的小型熟人社会来说,开明威权治理与民主自治哪个更有效率?原因是什么?
李昌平:小型熟人社会,信息完全对称,民主和治理就是生活的一部分。其民主没有规范模式,也不需要。开明威权治理与民主自治不是对立的,也没法分开。
记者:“高水平”的村民自治需要具备哪些要素?
李昌平:村社共同体存在,村民自治才存在。村社共同体越完整,村民民主自治的有效性可能越高。共同体必须有统一的产权、统一的财权、统一的事权和统一的治权。共同体必然集“经济发展、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三种职能于一体。所以,重建完整的共同体是发展高水平村民民主自治的前提。
记者:村民自治与基层党委和政府密切相关,如何处理国家行政权力与村民自治权力之间的冲突?
李昌平:选拔乡镇党委和政府班子成员的民主程度要提升,而且财政资源的配置等要依法化。
记者:在很多地区村民自治已经陷入制度失效的困境,在您看来,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什么?
李昌平:村社共同体瓦解了,这是最根本的原因。农村改革要从改善治理的角度做深刻的反思,改革要高度重视农民村社共同体的重建。
记者:如何才能使农村基层自治走出困境?
李昌平:村社共同体重建是基层自治走出困境的前提,重建村社共同体,必须高度重视村社共同体内的合作互助金融——内置金融建设对共同体建设的作用。以内置金融为切入点,探索集体所有制的实现形式,探索新双层经营体制和新集体经济的实现方式,探索新村民民主自治的实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