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我们必须深刻领会中央的精神,紧紧围绕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要求,确保严格司法、公正司法,让司法真正发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防线的作用,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公正是司法的生命和灵魂,只有严格公正司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人民群众才能对依法治国和国家法治建设更有信心。中国的司法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法治文化,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更是把对中国司法制度的评判权交给了人民,凸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人民主体地位。

古人说得好,“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不正。操持不正,则听治不公。”公正是司法的生命线,就要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健全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的法律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

(作者为《民主与法制》社党委书记、社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