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思维谋镇江发展布局

 

十年前,镇江市在江苏率先颁布实施了《法治镇江建设纲要》,此后又提出在“十二五”末把镇江建成江苏省法治建设先导区的目标,并首次将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列入全市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考核体系。

时光荏苒,镇江法治建设日新月异,基本现代化指标已提前两年达成,去年全市法治建设满意度高达90.96%。镇江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茂川表示,法治建设要“转作风、下基层、听民意”,要用法治思维来谋全市发展大局。

深入基层广听民意

为了将群众观点、群众路线体现在工作实践中,促进政法系统群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江苏镇江市政法系统从20144月份起,组织政法干警开展了“进村(居)、讲法制、交挚友、听诤言”活动。

为此,镇江全市政法系统106个党支部、187个党小组、1659名在职党员干警,深入全市63个镇(街道、园区)706个村(社区)和部分村企,虚心听取广大人民群众对政法系统“四风”和工作方面问题的反映,促进政法工作顺民意、接地气。

其中,镇江市人民检察院通过设点咨询、座谈交流等方式深入村(社区)收集社情民意建议近百条;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巡回审批、带案下访、代表联络等工作,深入基层,面对面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共征集建议51个。

在走访困难家庭时,镇江市委政法委发现,丹阳市司徒镇杏虎村存在监控盲区,为了杜绝安全隐患,该市政法委主动出资为该村补装了10个摄像头,并承担了5年内的使用维修费用。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走访中了解到,村民在发生矛盾纠纷时多希望得到法院的帮助。为此,该院顺应民意,制定了6项具体措施,承诺全市法院将坚持法律服务基层常态化。根据调研,镇江市人民检察院联合镇江市慈善总会、金山公益组织开展了“阳光心愿——刑事被害人慈善公益救助活动”,将慈善公益救助引入了刑事被害人救助领域。

法治护航生态文明

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综合改革试点是镇江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镇江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会同相关成员单位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提供着坚强的法治保障。

镇江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了《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障的意见》,各地、各有关部门纷纷采取措施,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筑牢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屏障。

镇江句容市结合生态资源禀赋优越的特点,制定出台了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镇江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环保局等部门联合制定《镇江市环境保护执法联动机制实施办法》,创建了政法部门和行政执法机关联动执法的新模式。

镇江市政府法制部门优先审核《镇江市水资源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工程运输车管理实施意见》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并在全省率先建立了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等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性制度体系,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依法治理。

“法治建设任重道远”

“法治镇江建设虽然有了一定成绩,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还存在着考核评估体系不完善、个人与地方对法治创建热情衰退等值得重视的问题,镇江的法治建设工作任重道远。”镇江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茂川说。

此外,基层执法司法部门综合保障水平仍然较低,基层执法司法部门责任和职权不对应、任务和能力不统一的现象仍然相对突出,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法治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领导干部依法执政意识不强是法治建设难以深化的主要原因。”李茂川指出,“少数领导干部习惯行政命令式的工作方法,没有学会如何自觉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出问题、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没能真正确立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据悉,911日,镇江市2014年度全市综治平安暨法治建设工作培训班在市委党校开班,来自各辖市区政法委、法制办、司法局、各镇(街道)和市直相关部门的领导共200余人参加了培训。

该培训班分别邀请了江苏省委政法委副巡视员任国平主任、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倪志凤庭长、江苏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李长山处长等经验丰富的专家型领导就平安镇江建设、法治镇江建设、依法行政和法制宣传教育等问题进行专题讲座。

在开班动员会上,李茂川强调,培训学员要把握学习重点,学以致用,切实提高自身业务能力,为镇江法治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