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官”解密,还需制度做题
2008年,“裸官”一词横空出世,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大、国家治理能力的强化,“裸官”的仕途空间逐渐狭小,2014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修订,六条“高压线”的禁止条款将“裸官”、跑官等隔离在干部升迁门外,完全封堵了“裸官”的政治上升空间。
然而,即便在这种情况下,6年过去,“裸官”依旧犹如神秘的符号,现存官员中哪些人是“裸官”?国家从年初开展整治“裸官”专项行动以来,全国摸查又汇总出多大的“裸官”规模?这个数据、名单的表层问题仍然成谜,更何况“裸官”及家属的境外资产情况、“裸官”资产来源等深层次问题。
众所周知,“裸官”存在违背公职人员应有的政治伦理,对其限制、调整也是多数现代国家的治理惯例。“裸官”手握公权是否安全也是一个问题。因为缺乏相应的透明数据,只会平添民众的猜忌,而猜忌和质疑显然只会让民众社会安全感更加流失。
不仅如此,“裸官”在一定意义上更具贪腐倾向,属于贪腐犯罪边缘的高危人群,强化对该群体的公示与监督,本身就是一种犯罪预防的必要举措。由此可见,无论从标明官员忠诚角度,还是从强化民众的安全感角度,抑或从预防职务犯罪角度,公示“裸官”数量以及相关财产情况都属于政府公示的义务范畴,是取信于民的必由之路,可以说是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的必然要求。
裸官何以成谜,背后或许充满各种角力,也可能因为各省不想在数量上形成一种鲜明对比,更不想成为出头鸟引起中纪委、巡视组以及舆论的高度注意。然而归根到底,“裸官”成谜,显然还是配套制度缺位和乏力。
倘若有官员财产公示的基础,有完善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数据库,有不动产和家庭相关奢侈品的登记体制,所谓“裸官”或许根本就无从成为气候。退而言之,若摸底调查附有公示时间表的硬性规定,“裸官”数量、财产来源的谜面也根本无从形成。
渐进的改革,是理想与现实冲突下无奈的选择,要在可控的局面下进行有效的处置,这需要不少的智慧,更需要完善的制度构成。然而,从国家的现代化治理而言,这个坎必须跨越、这个深水区也必须涉及,这一切,我们显然无法逃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