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司法拍卖须更加注重公信力

   网上司法拍卖在日趋红火时要更加注重打造公信力,构建更加严格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让网络司法拍卖真正成为创新司法执行和遏制司法腐败的利器。 

目前,全国已有北京、江苏、浙江、河南、新疆等16个省(区市)法院入驻淘宝网开展司法拍卖。越来越多的法院加入到网上司法拍卖行列,不仅为竞买人提供了方便,还实现了“零佣金”,大大减轻了竞买人的负担,有效杜绝暗箱操作,筑起了一道廉洁司法防线。

但笔者认为,网上司法拍卖在日趋红火时要更加注重打造公信力,构建更加严格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让网络司法拍卖真正成为创新司法执行和遏制司法腐败的利器。

我国法院的强制拍卖始于上世纪50年代。当时,人民法院既可以委托拍卖机构拍卖,也可以自行拍卖。20131月实施的新民事诉讼法,将“可以委托有关机构拍卖或变卖”改为“人民法院应当拍卖”和“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自行变卖”,委托拍卖不再是人民法院进行司法拍卖的唯一选择。司法拍卖权是法院强制执行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司法拍卖权回归法院,是对司法权威的尊重和重申,其目的在于维护裁判权威性和执行公信力。由法院主导的网络司法拍卖就是落实民诉法关于法院自行拍卖规定的重要举措。

2012626,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和鄞州区人民法院分别将一辆宝马730和三菱欧蓝德轿车发到淘宝上拍卖,开启了我国网上司法拍卖的先河。目前,全国已有北京、江苏、浙江、河南、新疆等16个省(区市)法院入驻淘宝网开展司法拍卖。实践证明,司法网络拍卖可以节省大额拍卖佣金,扩大竞拍范围、提高效率,而且全程上网,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

实践中,司法拍卖既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司法腐败的易发多发领域。在传统的司法拍卖中,涉诉资产处置均由法院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法槌”与“拍卖槌”之间缺少隔离利益交易的“防火墙”,法院与拍卖公司之间暗箱操作现象时有发生。近年来法院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中,有将近70%集中在民事执行阶段,而其中绝大部分发生在资产处置,特别是司法拍卖环节。近年落马的诸多司法官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吴振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张弢等,都曾涉及司法拍卖违法行为,与司法拍卖环节的腐败有关。

法官一旦与拍卖公司和竞买人结成利益共同体,司法拍卖就极可能无公正可言。拍卖工作中出现低估贱卖、缩水贬值、暗箱操作等问题,容易给当事人利益带来受损。此外,发布公告的指定媒体通常是司法专业报刊,受众范围比较小,真正有兴趣的买家无法及时了解信息,容易造成流拍。传统的线下司法拍卖佣金高、透明度低等弊端已经日益凸显,竞争不充分、拍卖过程不公开、公众监督不得力,极易让拍卖成为司法腐败的重要衍生地,司法拍卖制度势在必行。引入第三方交易平台实行网上电子竞价,竞买人只能以代码编号形式出现,通过互联网竞价操作。拍卖公司与竞买人之间、竞买人相互之间都不再见面,一切都在网上进行。网络拍卖平台的公开、透明、开放等特性堪称天然的“防腐剂”,能够很大程度地防止原有的暗箱操作。

网络司法拍卖最大的意义在于可以从技术上减少内幕交易发生的可能性,让司法拍卖真正在更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环境下进行,让潜伏在法槌与拍卖槌之间的某些腐败潜规则无处遁形。

同时,笔者建议最高法院在总结推广各地网上司法拍卖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出台规范网络司法拍卖流程的司法文件,同时加强对各地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业务培训,让全国法院系统的网络司法拍卖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

  (作者系司法部《中国司法》杂志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