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四个盐城”保驾护航
——江苏省盐城市全面推进法治建设
近年来,江苏省盐城市在法治社会建设中成效显著,多个县市被授予“普法工作全国先进县”“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区”。2013年,盐城市荣获“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市”称号。2014年,该市调动全社会参与法治建设,建立了市、县、镇三级平安法治建设基金。
盐城市地处江苏中北部,是江苏省省辖市中面积最大的市。2013年,盐城市荣获“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市”称号,成为江苏省长江以北地区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地级市。盐城市在平安建设和社会管理工作取得突出成就的同时,下一步工作的重点是,如何使这些成果常态化、法治化。目前,盐城市正努力营造法治好环境,汇聚法治正能量,在创业、开放、生态、幸福盐城基础上,再添社会认可、群众满意的法治盐城。
平安、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盐城市委领导高度重视法治社会建设,多次召开座谈会、讨论会,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最终确定了法治社会建设的三步走战略目标、四项工作重点以及深入推进的具体措施和平台载体。为保障法治社会建设,盐城市从2014年起,按公共财政收入的0.5%设立了市、县、镇三级平安法治建设基金。此外,盐城市还独创了“法治社会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对法治社会建设进行了目标、任务、评估内容分解,将抽象法治社会建设工程细化为可考核、可评估的具体指标。
盐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丁宇告诉记者,“超前谋划、精心组织、创新推动”是盐城法治社会建设的主要特色。丁宇表示,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推进,最终定会实现盐城市的长治久安,老百姓的幸福感也会越来越强。
各方协同推进四项重点工作
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是一项任务繁重的系统工程,为把盐城市建设成江苏省法治建设先导区,建成具有盐城特点、全省领先、全国有影响的地方法治区域,盐城市委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先行、强化基础、务实管用、各方协同、系统推进”的要求,围绕“法治政府、公正司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全民学法知法守法”四个方面的工作重点,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法治社会建设。
盐城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徐龙波详细介绍了盐城法治社会建设的构想、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及各地的制度创新和特色做法。谈及目前盐城法治建设的成效,徐龙波指出,2013年盐城市的“群众法治满意度”分值达到了91.9,远远超过江苏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指标体系,达到了江苏省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90分以上的水平。
从领导到群众
法治成为一面旗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法治社会的建设,起于法治思维的树立,终于法治思维的养成。“权大于法、言大于法、领导大于法”“信访不信法”等现象的产生,说明无论是领导还是群众都还没有树立起法治思维,更谈不上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盐城法治社会建设则非常注重群众法治思维的培养,把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的能力作为提拔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确保各级干部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带头严格遵守法律,在全市开展“学法用法示范领导班子”创评活动,建立了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各部门党委(党组)中心组织定期学法、领导干部年终考核述职述廉述法和任前考法等制度,使其市、县(市、区)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分别达到90%、95%以上。
此外,盐城市各县区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形成了“市县有场馆、镇街有中心、村居有站点”的法治文化阵地格局。市县两级法制宣传教育中心的建成率达100%,县镇两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率分别达到95%、85%以上。随着普法工作的深入推进,盐城市各地涌现出大批的法治示范村、诚信守法示范单位和诚信守法示范户,法治真正融入社会的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