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本社记者 张晓娜
经过一年多的酝酿,7月30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户籍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公安部、教育部等八个部门的负责人出席了于当天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就户籍制度改革相关问题进一步解读。
《意见》明确提出了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实施路径,包括总体要求、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创新人口管理、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等五个部分。
据悉,此次户籍制度改革一大目标,就是要在2020年,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使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常住人口全覆盖。
新型户籍制度
之所以称之为“新型户籍制度”,是因为此次户籍制度改革与以往的历次改革截然不同。
相对于以往历次改革一般都是局部的、部分的、条文的调整,某一个方面的调整而言,这次户籍政策出台背景则是在中央对新型城镇化建设作出全面的规划,决定在全国实施差别化的落户政策之后。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表示,这必将对合理布局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引导人口的分布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一次总体调整。”
除此之外,新出台的户籍制度改革不再是单纯的户籍制度本身单项的改革,而是各有关部门配套进行的改革,涉及公安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法制办等多部门,是对新型户籍制度的一次整体构建。
《意见》明确指出,此次改革不仅是落户政策的调整,还包括要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等多个方面。基于此,黄明总结说,这次户籍制度改革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涉及面之广、措施之实是以往所没有的。
黄明表示,户籍制度改革大的目标,是要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让在城镇就业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暂时没有落户的,能够逐步享受当地的基本公共服务。同时,户籍制度改革还有一个目标,就是要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益、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新型户籍制度包括:要通过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统一城乡的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基本建立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为基本形式的户口迁移登记制度,建成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实现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整合和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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