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利刃” 剑指高校

反腐“利刃” 剑指高校

  十八大以来,中央反腐重拳出击,不断推进。曾一度作为反腐“死角”的高校,腐败问题不断暴露。

  被誉为“象牙塔”的高校,是大学生学习知识、培养能力的地方,是一个充满理想主义的地方。然而,腐败问题却使得这神圣的地方充斥着“腐朽”之气,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起到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高校腐败现象并非当下中国所独有,民国时期高校就有腐败现象存在,欧美发达国家同样存在高校腐败现象。由于各自制度不同,腐败的形式、腐败的程度与反腐败的方式各不相同。

  我国现有高校腐败案件高发于招生录取、基建修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学术诚信等诸多领域,罪名包括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等。

  729日,教育部发布新规,将特长生招生、基建工程招投标、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因公出国等纳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75所直属高校即时公开、确保真实。同时,新规还要求,高校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因公出国()情况,也将面向社会公开。

  高校反腐以来,引发中央及主管部门、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高校“一把手”在高校廉政建设中的角色也格外受到重视,中央主管部门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第一责任人”意识。

不过,发达国家的高校反腐经验告诉我们,要真正杜绝高校腐败现象,还要靠高校制度改革,推进高校去行政化,逐步建立现代大学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