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法院推行对外委托备选机构电子化

 “对外委托鉴定能在众多备选机构中随机选,这种做法阳光透明,不管官司输赢,我们心里都服气。”自去年以来,河南商丘市、县两级法院大力推行对外委托备选机构电子化,可通过电子信息平台在司法鉴定备选机构库中随机点击确定一家,程序公开公平,结果明明白白,受到申请鉴定的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

 前不久,在申请人郑州金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东友联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质量司法鉴定一案中,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支付工程款,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所建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双方分歧较大,对鉴定机构最终无法协商一致。后来,在商丘中院司法技术处主办人员引导下,双方同意各在法院对外委托电子信息平台中确定3家备选机构。随着6家备选机构在电脑上快速滚动,一方当事人点下鼠标,随机确定一家作为最终委托机构。整个过程清楚明白,公开公平,双方当事人满意而归。

 据了解,自去年以来,商丘市法院建立对外委托备选机构名册,涵盖了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资产(价格)评估、工程造价、司法会计等多个专业领域,并将该名册统一使用委托鉴定备选机构电子信息平台。全市两级法院在诉讼活动中对专门性问题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就从电子信息平台中公开随机确定鉴定机构。这也是继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网络庭审视频直播后,商丘市法院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的一项新举措。

 为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该院在机构选择、委托办理、信息发布、监督协调等每个环节都坚持公开公正、阳光透明。对于审判程序中的对外委托案件,当事人双方选择委托机构时,法院监察室人员全程在场监督,对于一些复杂、标的较大的鉴定或拍卖案件,则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杜绝了法院干警直接指定、变相指定鉴定机构等行为的发生。

 两年多来,商丘市法院一直坚持实施对外委托备选机构名册制度,以公开随机方式确定委托机构。截至目前,共组织随机选择备选机构58次,确定各类对外案件机构70次,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参与权、选择权、知情权,树立了司法公正权威,提升了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