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创新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
山东潍坊潍城区法院:
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于2006年经省、市法院批准设立,集中管辖潍坊市内五区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自成立以来,共审结各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378件,判决被告人768人,其中未成年犯610人,判后改好率达99.5%。近来,该院完善少年审判工作新机制,做好未成年犯判后帮扶工作,同时积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成效显著。
据了解,该庭庭审前实行了社会调查员制度,由公开选任的社会调查员对被告人的基本情况进行细致调查,为客观公正审理提供依据;庭审中实行“圆桌”审判模式,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及人民陪审员与法官一起,共同做好对被告人的帮教工作;庭审后实行“法官寄语”制度,在裁判文书中增加附页,对被告人提出希望和要求,使判决书成为最直接生动的法制教材。
在未成年犯判后帮扶工作方面,对判处的每名未成年犯都建立了电子档案,定期回访座谈,了解改造情况;实行了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消灭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予以封存,为失足青少年改过自新创造了条件;针对未成年犯复学、就业难的问题,积极与有关组织、学校、单位联系,帮助未成年犯复学、就业,近年来,共帮助45名未成年犯复学,帮助52名未成年犯实现就业。
同时,该庭与城区17所学校共建“法制教育基地”,设立了青少年“维权咨询信箱”和“维权咨询电话”,并通过举办法制讲座、“模拟法庭”、组织在校生旁听庭审等形式,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近年来共到学校、企业进行法制宣讲65场次,举办“模拟法庭”、组织旁听庭审10余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万余份,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该庭先后被授予“全省少年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省级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并被省高院记“集体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