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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廉洁司法“防火墙”
近年来,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法院注重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教育、监督、惩处、保护职能,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全方位监督,为公正廉洁司法筑起了“防火墙”。
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区分不同部门、岗位、人员的职责特点,有针对性地查找廉政风险点,进行风险程度评估后予以公示。工作中,结合卷宗评查、网上监督、投诉举报、日常检查等活动,由案件评查员、廉政监察员及监察室分类进行提示预警、重点预警和查纠预警,建立起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惩治的风险防控制度体系。
延伸审务督察工作机制。每周进行明察暗访,重点对庭审规范、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等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实行监察室与信访室联合接访处访制度,监察室派出人员定期到信访室接访,并全程监督信访案件的处理和反馈。坚持二审发改案件审查制度。对上级法院发改的案件,重点检查案件程序是否公正,办案法官有无违纪行为,有效预防了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加强外部监督约束机制。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等社会各界聘请了执法执纪监督员,纪检监察部门以征求意见、组织座谈等形式,听取意见建议,改进工作措施。开展“能动司法服务”活动,在辖区街道、企业等单位设立联系点和监测点,半年上门走访一次,评议一次。每年组织百案回访活动,提升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2013年,潍城区法院监察室被最高法院命名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