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

贵州福泉市人民法院

“生态环境保护法庭”巡回审判第一案

□本社记者 刘国彬

□王文多 潘德贵

  近日,贵州福泉市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到案发地龙昌镇巡回审理一起涉嫌失火罪的山林火灾刑事案件,并当庭宣判。 此案是该法庭成立后的第一案。

  为增强环保意识,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近日,福泉市人民法院成立“生态环境保护法庭”,负责受理黔南、黔东南两州涉生态环境保护案件。522日,“环保法庭”到案发地龙昌镇巡回审理一起失火案件,特邀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近20人旁听,旁听群众300余人。被告人罗某于今年1月从事农作时不慎引发山林火灾,过火面积达6.4公顷,给他人造成财产损失,也使当地自然生态环境遭到破坏。通过审理,当庭依法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9个月,罗某表示服判。

  在现场,院领导通过媒体向社会表示,福泉市人民法院将有效发挥“生态环境保护法庭”的职能作用,在刑事、民事和行政审判活动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对山林、水源、噪音及大气污染等涉自然环境保护的案件快审快结,坚决打击和制裁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打造美丽贵州呵护一片碧水蓝天。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监狱管理局新晋干部廉政宣誓

□本社记者 周泓伯 □范雪慧 高 亮

  “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带头执行党的决议,时刻牢记党的宗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狱事业而努力奋斗!”在党旗前,9名新任职干部庄严地进行廉政宣誓。

  为加强监狱民警队伍建设,增强领导干部职业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组织新晋处级干部进行了廉政宣誓活动,旨在从思想深处增强干部们拒腐防变意识,树立廉洁奉公、一心为民的价值观。

  活动中,兵团监狱局纪委领导要求新晋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始、慎微、慎言、慎行、慎独,严守廉洁自律底线,夯实拒腐防变基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品德修养,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廉洁自律,牢记责任,依法履职,在新的岗位上做出更好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