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让司法之路洒满阳光
——专访山东省昌乐县人民法院院长杨培锋
在践行群众路线的过程中,山东省昌乐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将最大限度地维护好、实现好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全力做好群众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深入推进阳光执行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司法公开的透明度,走出了一条充满阳光的司法之路。
近年来,山东省昌乐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以公开保公正、以公开促公信”的工作目标,通过搭建平台、创新制度、强化措施,努力做到司法过程和审判信息向群众全方位公开,让司法沐浴在阳光里,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昌乐县法院司法公开工作受到了潍坊市中院领导的充分肯定,该院先后被省高院授予“全省优秀法院”荣誉称号,荣立“集体二等功”;司法新闻宣传工作获得最高法院通报表彰。近日,民主与法制社记者专访了昌乐县人民法院院长杨培锋。
“三大平台”公开审判信息
记者:昌乐法院按照“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保公正,以公开促公信,以公信树权威”的要求,积极打造了三大平台,取得了明显实效,人民群众满意度升高,具体有哪些做法?
杨培锋:按照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我院积极打造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和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实现了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
为推进审判流程公开建设,我院牢固树立全面、及时、实质公开的理念,不断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设立导诉台和审判信息查询触摸屏,及时公布法院基本情况、工作流程、管理制度、人员状况等信息,还将审委会委员、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等信息发布,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同时,着眼推进审判流程公开,研发案件信息短信同步告知功能模块,积极打造诉讼短信发布平台,在诉讼服务中心的立案大厅向群众公示了一个专用的短信平台号码,由各审判业务庭室按照模板格式,提交需要发布的信息,由发布员汇总后导入发布平台,通过联通公司“e信通”将案件立案、开庭、保全、执行等信息通过短信息的形式发送到当事人预留的手机号码中,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按照上级要求,我院高度重视裁判文书公开平台的建设,积极利用“中国裁判文书网”这一平台,及时公开发布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应当公开的判决书、裁定书,目前已上传裁判文书590份,上传数量位居全市法院前列。同时,去年5月,我院还在全市法院率先开通了官方互联网站“山东省昌乐县人民法院网”,并紧紧依托网站,不断拓宽公开渠道,设立专门的裁判文书公开栏目,把精品裁判文书向社会公开。为保障文书上网工作公开顺利进行,我院制定了《裁判文书互联网公开实施办法》,配备专门人员对裁判文书上网发布工作进行管理,规范了裁判文书的公布程序,极大满足了社会公众的司法新需求。目前已在官方网站公布生效的裁判文书234份,群众浏览点击率已达到了上千人次。
为更好地推进执行信息公开,我院打造了执行信息查询平台,将所有执行案件从立案到终结的每一个步骤、程序、措施都录入到法院内部的管理系统中,在由法院工作人员陪同协助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通过我院的内部系统查询相关的案件执行信息,有效地实现了执行信息司法公开。按照最高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我院通过全国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积极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更大范围地将被执行人失信情况公之于众,并加强与金融、公安、工商、传媒等部门的对接,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舆论压力。目前,已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17人次。
“司法观察员”观察案件过程
记者:近年来,昌乐法院为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不断深化诉调对接机制,创新完善了“司法观察员”制度,有效化解了大量纠纷案件,对于这项创新亮点在哪里呢?
杨培锋: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涌入法院,为了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提升司法公信力,我院不断深化诉调对接机制,创新完善了司法观察员制度,制定了《关于邀请“司法观察员”参与司法活动的意见》,明确了司法观察员的选任条件、参与案件范围、协助调解规则和运作程序等。对一些案情复杂、有可能引发上访的一般民事案件,根据具体案情,随机从镇、社区、村邀请一些德高望重、具备一定专业知识、为人处事公道的人员或能够帮助做当事人调解说服工作的亲朋、邻居等,作为司法观察员参与到案件处理中,使案件的全过程向他们公开,对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处理一些群众信访案件时,也邀请司法观察员积极参与,监督案件处理的全过程,助力化解信访案件。
去年6月,乔官镇村民任某到昌乐某医院就诊,经医院诊断,任某患有脑溢血。后任某因脑溢血造成身体偏瘫。任某认为是医院延误了其病情的最佳治疗时机,应承担过错赔偿责任。医院则认为其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双方在争执不下的情况下,同意并申请运用法院主导参与的诉调对接机制解决纠纷。我院的法官高度重视,专门邀请了县卫生局、司法局和乔官镇政府的有关人员作为“司法观察员”全程参与纠纷调解,充分发挥其各自的专业优势,突出重点,分工协作,有针对性地做好任某和医院的调解工作,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医院一次性赔偿任某各项经济损失22万元,任某和医院对处理结果均感到满意。
去年以来,我院通过司法观察员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97起,多家媒体宣传报道了这一做法。
执行全程“晒在阳光下”
记者:“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院工作健康发展的难题,面对这一社会难题,昌乐法院积极推行阳光执行机制,用阳光融化“执行难”坚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这项机制是怎样运作的呢?
杨培锋:近年来,我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将最大限度地维护好、实现好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全力做好群众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深入推进阳光执行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司法公开的透明度,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支持理解。
我院制定实施了《关于落实“阳光执行”的意见》、《执行工作规范化规定》,探索实行了四项制度。实行执行法官挂牌和申请人选择法官制度,向社会公开执行法官个人信息,申请人在立案时可以选择执行单位或执行法官,进一步加强申请人与法院执行法官的沟通,使当事人理解和了解法院执行工作,增强执行工作的公开和透明度。实行申请人参与执行制度,执行法官每次在采取执行措施前,主动询问申请执行人是否参与执行活动,申请人参与的,可随同执行法官对执行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若申请人不参与,执行法官应当在两日内将案件执行情况及时告知申请人,使其及时了解案件执行进展。实行监督卡督办制度,不断强化对执行工作的监督管理,通过向申请人及被执行人发放载明监督内容、监督电话及联系方式的执行监督服务卡,自觉接受当事人监督。同时,执行法官向社会公开承诺:无论何时,一旦发现被执行人行踪或财产线索,申请人可立即与执行法官联系,法官的手机24小时开通,将在第一时间赶赴执行现场。去年以来,我院已发放了执行监督服务卡1400多张,申请人通过此卡及时与执行法官联系抓获“老赖”120多人,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我院实行执行异议公开听证制度,对当事人争议较大、案外人主张权利以及涉及证据确认的重大执行事项进行公开听证,进一步规范了听证范围和程序,并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进一步加强了对听证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与管理,有力地促进了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公开方式多样化
记者:昌乐法院的司法公开工作成效突出,亮点纷呈,具体表现在什么方面?
杨培锋:我院党组对司法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该工作为“一把手”工程,由院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指定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落实调度司法公开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落实责任到位,将向社会公众司法公开的十项举措,逐一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到各部门,责任落实到分管领导。此外,我院机关5个审判法庭均建成了标准化科技法庭,实现了开庭审理全程录音录像,为庭审直播奠定了基础。
同时,我院注重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了咨询热线,为群众提供24小时的案件查询和法律咨询服务,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以及群众代表走进法院,近距离感受和了解法院工作。如去年11月,我院邀请部分县直单位、镇街、社区干部和人民陪审员、调解员代表80余人参加,由院长作了法院工作专题讲座,进一步增进了公众对法院的了解和支持。同月,我院开通了官方微博“@潍坊昌乐法院”,及时发布法院工作动态,并与网民互动,解答群众疑问,听取群众意见。目前,已发微博159条。
另外,为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扩大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方面的积极作用,我院稳步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增选陪审员40名,扩大参审范围。同时,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力度,充分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鼓励他们参与司法工作,力争年底达到普通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80%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