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化干戈为玉帛 真情打动当事人
——河北任丘市法院法官巧解一起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
4月30日一大早,河北省沧州任丘市法院法官邢爱玲刚到法庭,就接到了家住西环路办事处某村崔某的电话,崔某将其已从村支书处领取了9万元钱的消息告诉了她,并再次感谢邢法官帮他讨回了公道。
2012年,任丘市西环路办事处某村的崔、彭两家,因一起宅基地使用权的归属结怨。事情要追溯到1994年,当时,崔某因去外地经商,将位于西环路办事处某村的争议房产交给其妹妹与妹夫保管居住。1年后,崔某妹妹的小叔子彭某一家因无处居住,经其妹同意,搬进了此房。1994年,彭某夫妻对该房进行了翻建,2008年,又建西配房二间,至纠纷发生,彭某夫妻已在此房居住20年。2012年,崔某欲装修此房,却遭到了彭某夫妻的阻拦,因宅基地使用证上是崔某的名字,但证件却在彭某手中,双方各执一词,矛盾逐渐升级。
2013年2月25日,崔某向任丘市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彭某归还自己宅基地使用权。新华人民法庭受理案件后,法官邢爱玲向原、被告双方具体了解了案件的真实情况,认为此案调解为宜,遂多次组织原、被告进行庭前调解,她向双方讲明了其中的利害关系,将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性规定一一向双方当事人释明,并从人情世故等其他多个角度入手,希望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尽管做了很多努力,但双方仍各持己见,且态度极不友善,庭前调解失败了。
于是,法庭决定开庭审理此案。开庭当日,原被告及其家属多人来到法庭。法庭上,双方当事人针对争议的焦点据理力争,气氛紧张。这让邢爱玲感到,若就此判决,极有可能出现两家矛盾加剧、执行难、上诉上访等情况。她及时与庭长夏千根沟通,两人一同来到争议宅基地,并邀请了村支书,村调委员会委员等多人一起做原被告双方的思想工作。其间,法官们将本案争议焦点涉及的法律规定向原被告双方反复释明,村支书则从乡土人情进行说服。随后,夏庭长与邢爱玲又一次次到村里调查走访,村支书更是积极配合法官的调解工作,与法官一同约见原被告双方的亲戚,做亲戚朋友的工作,让他们帮助劝说。因农村房屋宅基地和地上附着物的不可分割性,邢爱玲经与夏庭长商议,大胆提出了是否可以用补偿款解决问题的方案。这一方案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认可,调解工作终于有了突破性进展。
今年春节前,主审法官在法庭约见双方当事人,再次面对面做双方的工作,并就补偿款的数额与双方进行沟通。不想,原告崔某竟提出要30万元,但被告彭某称只能拿两三万元,巨额的差距让调解再次陷入僵局。对此,春节过后一上班,夏庭长与邢爱玲再次邀请村支书等人一起入户做双方的调解工作,从情感、证据、法律等多方面解案释法,引导双方提出合理的赔偿数目。邢爱玲的真诚感动了原告崔某的儿子、弟弟,他们也一起帮助做崔某的工作。法官的工作越做越细,最终,双方敲定了由被告彭某给付原告崔某9万元补偿款,崔某不再主张争议宅基地,双方握手言和。按照调解协议约定的时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彭某将9万元钱交到村支书崔某处,于是便出现了开头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