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版文章标题:
内蒙古乌海市便民法律服务深入田间地头
“原来骑电动车饮酒也属酒驾啊?以前听都没听过。在家门口看法官审案,既让我们学到了法律知识,也给老百姓减轻了诉累,法院这种做法我们打心底里欢迎。”
5月6日,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们,在新桥社区现场审理了一起涉嫌危险驾驶罪(电动车酒驾)案件。庭审结束后,法官就醉酒后驾驶相关交通工具触犯刑律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讲解,同时结合实际,就驾驶员违反交通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引起损害赔偿纠纷的相关案件进行了宣讲,提高了居民的交通法治意识,切实达到了“办了一案、教育一片”的司法效果,赢得了在场群众的一致好评。
近年来,为了方便辖区偏远地区群众、弱势群体和在外务工人员进行诉讼,海南区法院提出“宁可法官跑断腿,不让群众多受累”的原则,结合本地特色和自身实际,积极探索诉讼便民利民的新路子。针对农民工维权、交通事故赔偿、农村土地承包、民间借贷等一些涉及民生案件,开展设立专项巡回法庭、合议庭,把办案地点下移到偏远农区、厂矿企业、田间地头,就地立案审理、就地解决纠纷,减轻了群众的诉累,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辖区纠纷的发生。
同时,该院还积极开展送法进牧区活动,深入农村牧区开展法律宣传、案件回访、征求意见。活动中,该院8名审判法官与院业余文艺宣传队深入农村牧区,以真实案例自编自演的小品、发放法律宣传册的形式,宣传法律知识、解答法律咨询,回访案件当事人,同时征求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法律服务。据悉,自今年3月以来,该院组织干警先后15次到巴音陶亥、民乐社区,针对辖区内土地流转纠纷、承包经营权纠纷等,以召开座谈会、入户走访的形式宣讲法律120余人次,共发出法律宣传册200余册,巡回开庭2次,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