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检察院以案促治推动网约货运行业堵漏建制
“以前只管接单跑单,现在平台会反复提醒查验,碰到可疑订单我们心里也有底了。”近日,面对前来回访的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某货运平台司机张师傅展示了手机上网络货运平台向其点对点推送的行业违规案例通报和安全查验操作指引。
这一改变的背后,是晋源区检察院通过深挖一系列未成年人盗窃案件,向交通运输监管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并联合多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推动网约货运新业态安全治理提档升级的生动实践。
抽丝剥茧,从个案办理中发现系统性隐患
2025年,晋源区检察院在办理郜某某等人盗窃摩托车、电动车案件过程中发现,多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利用某货运平台下单,将盗窃所得的26辆电动车、3辆价值昂贵的摩托车从盗窃现场直接运送至销赃地点,其中11辆电动车因多次转手而完全灭失,造成多名被害人重大经济损失。
案件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敏锐地意识到,多名未成年人、数十次作案、同一平台运输——这些异常叠加的背后,折射出网约货运行业在安全查验方面存在不容忽视的管理盲区。办案检察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在依法对郜某某等人以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的同时,将目光投向案件背后的行业治理问题。
通过调取涉案平台订单数据,询问涉案司机,走访被害人和相关企业,检察官全面梳理了网约货运平台在安全查验、风险预警、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制度缺失。调查发现,平台运营方存在对托运人年龄及身份核验不到位、司机方安全查验操作指引不明确、高风险订单技术预警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客观上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检察官进一步调查发现,这些问题并非孤立存在。晋源区交通运输局作为道路运输的法定监管部门,在履行网约货运平台安全监管职责方面存在需要改进之处:对平台法定安全查验制度的监管落实有待加强,需进一步督促平台严格执行托运人身份核验、货物安全检查等法定义务;对平台运用科技手段提升安全查验能力的督促指导有待强化,推动平台对高风险订单建立有效预警拦截机制;对平台资质审核动态管理、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跨部门协同机制建设的督促指导有待深化,需进一步推动违规运输线索的及时发现和处置。
协同共治,构建全链条治理新格局
“案件办结了,但消除隐患、堵塞漏洞的工作才刚刚开始。”今年5月15日,晋源区检察院向晋源区交通运输局正式制发检察建议书,直指问题核心,并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健全网约货运平台安全查验监管制度,督促平台严格落实法定查验义务,完善未成年人注册下单的年龄核验机制;督促平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安全查验能力,对高风险订单建立自动识别和预警模型,在司机端完善安全提示和货物查验操作流程;强化平台资质动态审核、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及跨部门协同治理,推动将履行安全检查义务纳入司机信用评价体系,推动建立与公安机关的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机制。
检察建议送达后,晋源区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并逐项研究落实。在交通运输部门的督促指导下,某货运平台区域负责人主动与检察机关对接,就整改细节座谈协商,积极研究技术升级方案和管理优化措施。目前,平台正在有序推进司机端安全查验功能优化、异常订单技术预警等工作,对2000名司机推送警示案例,对近期触发的安全预警信息进行处置,并配合监管部门逐步建立异常订单报告通道和司机信用评价动态管理台账。“检察机关的帮助让我们更加清晰地认识到平台安全责任的重要性,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全面升级安全防控体系。”货运平台相关负责人表示。
检察建议不是“一发了之”,推动系统治理才是最终目标。晋源区检察院主动牵头,与太原市公安局晋源分局、晋源区交通运输局反复磋商,联合出台《关于网约货运行业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安全监管线索移送机制(试行)》。该机制共十二条,明确了检察院、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三部门在线索移送、受理、处理与反馈各环节的职责分工,确立“依法履职、双向互动、协同共治、监督制约、信息互通”五项原则,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共享平台,细化线索移送程序及时限要求,构建起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与检察监督紧密衔接的全链条治理体系。
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从制发检察建议到推动行业治理,晋源区检察院以依法履职助力织密安全防护网。如今,晋源区网约货运行业安全查验制度正在逐步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屏障更加牢固,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有了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