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心理画像实践应用路径探析

  职务犯罪心理画像本质上是立足心理和行为的关联关系,开展信息研判,实现职务犯罪预防和治理的信息开源。要持续探索职务犯罪心理画像的常态化、体系化运用路径,让职务犯罪心理画像的专业效能更好地转化为职务犯罪预防和治理的实践效能。


  依托犯罪心理画像在刑事侦查、犯罪预防、追逃追赃等领域的应用经验,在监察监督、调查和追逃追赃工作中探索应用职务犯罪心理画像,具有一定的可行性。这是因为,作为一项依托心理科学分析行为的科学技术,职务犯罪心理画像可以为监察机关精准、主动且有效地预防和治理职务犯罪提供专业支撑。本文立足监察工作实践及犯罪心理画像的专业原理,试对职务犯罪心理画像的应用问题进行探讨。


  职务犯罪心理画像指引监察监督工作方向

  职务犯罪心理画像通过辅助监察监督工作实现职务犯罪预防目标的原理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犯罪行为是犯罪心理的外化表现,犯罪预防必须从犯罪心理入手;二是犯罪心理具有可知性与可塑性,监察机关可以从常态化的监察监督中把握犯罪心理的成因与演变规律,有针对性地进行犯罪治理。从全面适应监察监督工作需要和贯彻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要求的角度出发,职务犯罪心理画像的应用须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一条第(一)项关于监察监督工作内容的细化规定。

  结合上述原理及纪检监察工作实践,职务犯罪心理画像的监察监督应用空间主要有两重维度:在廉政教育层面,职务犯罪心理画像的实施过程实则是监察机关收集、汇总被调查人“想腐”“敢腐”“能腐”的多重原因和多种行为表现的阶段。此类过程性信息可以为廉政教育提供具体、生动的素材,支撑监察机关围绕职务犯罪行为表象开展穿透性分析,进一步解读诱发职务犯罪行为产生和发展的个体、环境、制度等原因,为公职人员系统掌握职务犯罪的风险所在及其预防策略提供清晰指向。

  在履职情况和道德情况监督层面,犯罪心理画像结论反映的信息可以为监察机关识别犯罪风险,精准开展犯罪预防工作提供信息支持。在数字纪检监察体系不断发展的环境下,犯罪心理画像具备模型化设计和运行的技术空间,可以更有效地赋能职务犯罪风险预警工作。比如,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纪委监委数字业务平台的自动人物画像工具,可以根据数据信息绘制重点人员主体信息、资产状况、社会关系等方面的关联图表。该平台的运行表明,依托数字技术从海量数据中筛查风险信息,再针对风险预警采取应对措施的技术路径已具备一定的实践基础。


  职务犯罪心理画像辅助监察调查信息研判

  实践中,监察人员能否具备并有效运用信息差优势,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其能否在监察调查中拥有主动地位。为确保监察机关在监察调查工作中始终掌握信息主动权,监察人员可以预先通过职务犯罪心理画像,全方位掌握被调查人的个人履历、行为表现、心理特征、人际交往等信息,梳理职务犯罪网络的关键人员、财物等线索,厘清其犯罪事实脉络,固定相关证据。由此研判容易触发被调查人情绪、行为变化等情形的潜在因素,为制定讯问方案、部署安全保护措施等工作提供信息支撑。

  值得注意的是,犯罪心理画像在监察讯问等言辞交涉阶段的应用,需要把握证据和心理两大主线:从证据角度看,监察人员借助犯罪心理画像获取证据后,可以通过向被调查人出示证据、释法说理等方式,引导、督促被调查人放弃对抗审查,并为监察机关提供新的线索。结合“认知控制原理”,职务犯罪心理画像的作用路径具有双向性:一方面,监察机关能够通过明示或暗示与犯罪事实相关的重要信息,逐渐瓦解被调查人的对抗心理;另一方面,职务犯罪心理画像在一定条件下具有案件线索开源功能,一旦被调查人在某项信息的影响下选择采用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方式放弃对抗,监察机关或将因此取得内容质量与可查性较高的案件信息,并在已知信息的基础上拓展未知信息。

  从心理角度看,围绕被调查人的家庭、社会关系梳理相关人员对被调查人的影响程度,探索被调查人的心理支点,并借此引导其积极配合调查。依据被调查人对相关人员的重视程度精准施策,从而影响其行为选择的工作方法,实际上运用了情绪控制原理。该原理表明,被调查人会在焦虑情绪累积到一定程度时,通过如实供述、接受犯罪后果来释放焦虑导致的压力。如,监察人员通过开展职务犯罪心理画像,明确被调查人是否在意社会评价、家庭成员的前途等后,可以运用共情等方式感化被调查人,并向调查人表明相关犯罪行为可能会对其社会关系成员造成的负面影响。同时,提醒被调查人,若配合调查、认罪认罚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前述负面影响,继而使得被调查人增强如实供述意愿。由此可见,被调查人的焦虑情绪与其对犯罪后果的认知处于此消彼长的关系,情绪控制原理具有正、反向双重作用路径。

  不过,监察人员不能盲目相信被调查人主动提供的信息,并时刻注意合理选择引导被调查人如实供述的方法。如,依法依规运用讯问技巧,促使被调查人主动提供其他涉案人员的真实信息,以便完整还原犯罪网络架构。


  职务犯罪心理画像为追逃追赃提供线索支持

  相较于监察调查与监察监督工作,通常情况下,追逃追赃环节的信息基础相对薄弱。因此,可以利用职务犯罪心理画像研判被调查人可能逃匿的方向、方式,并针对性地开展引渡、追赃挽损等工作。实践中,职务犯罪心理画像的应用空间主要有教育感化、讯问突破和循迹追踪三个方面。

  在教育感化方面,监察机关可以通过职务犯罪心理画像把握被调查人的心理薄弱点,或围绕被调查人重视的其他相关人员开展教育劝导、释法说理工作,促使其劝说被调查人投案自首,或为监察机关提供有关其逃匿情况的线索。

  在讯问突破方面,监察机关可以从被调查人的背景出发,采用风险提示、榜样提示等方式,瓦解其侥幸、抗拒等心理的支撑点,引导被调查人提供相关线索。

  在循迹追踪方面,监察机关可以利用职务犯罪心理画像分析被调查人熟悉的生活环境、工作方式,判断其潜在的逃匿区域、支撑其逃匿期间生存的资源条件等,继而围绕相关因素开展查访工作,提高信息挖掘和排查搜寻工作效率。目前,“大数据画像”在挖掘涉案人员、财物等数据信息,辅助追逃追赃线索高效、精准研判方面已取得一定成效。

  从实践看,职务犯罪心理画像已初具应用雏形。虽然受监察人员的专业认知、工作习惯等因素影响,职务犯罪心理画像的应用形态各异,但其本质上均是立足心理和行为的关联关系,开展信息研判,实现职务犯罪预防和治理的信息开源。应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问题日益突出的新形势,要着眼于提高职务犯罪心理画像在挖掘和分析涉职务犯罪多元信息方面的专业性和高效性。各级监察机关要持续探索职务犯罪心理画像的常态化、体系化运用路径,依托数字纪检监察体系的发展契机,开拓职务犯罪心理画像的智能化应用空间,让职务犯罪心理画像的专业效能更好地转化为职务犯罪预防和治理的实践效能。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党政合署背景下监察处置的内部治理功能与实现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0CFX2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