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数据共谋法律防控机制研究》
完善数字时代中国竞争法治的理论力作
——评《数据共谋法律防控机制研究》
数据共谋作为数字时代垄断协议的新形态,成为各国反垄断法治的重点难点,郑州大学王玉辉教授著作《数据共谋法律防控机制研究》系统回应了这一时代命题。该书是国内系统论述防控数据共谋的法学专著。全书以开阔的国际视野、清晰的逻辑主线和整体性制度构建,为我国规制数据共谋提供重要蓝本。
作者凭借深厚的竞争法理论功底和敏锐的时代问题意识,对数据共谋展开了从定义到类型化解析再到体系化防控的全方位研究。全书共设三编十四章,全面阐述了数据共谋的形成机理、认定标准、典型类型及全链条防控体系。上编学理编,系统梳理数据范畴、数据行为和数据共谋行为及域内外制度,阐明数据共谋的形成机理。中编行为编,从数据要素和数据技术两个视角,就数据要素共谋、数据交换、算法共谋、区块链共谋、数据默示共谋进行类型化研究,确立行为认定规则。下编防控编,提出“预防性事前治理—持续性事中监管—威慑性事后规制”体系化方案。三编逻辑清晰、层层递进,构建的防控体系科学严谨、可操作性强,展现出作者驾驭前沿课题的理论水平和学术能力。
本书对完善数字时代中国竞争法治的一个重要贡献是,作者从数据核心价值蕴含的“数据要素”和“数据技术”二元论出发,遵循“数据—数据行为—数据共谋行为”的逻辑脉络,提出数据共谋基于数据要素和数据技术划分为两个基本类型,从源头解决了类型划分标准的基础性理论难题。中编深入剖析了数据要素共谋、算法共谋、数据交换、区块链共谋及数据默示共谋等具体类型的内在机理,形成层次分明、逻辑严密的行为谱系,体现出作者对数字经济复杂的竞争样态有着深刻洞察。
本书另一个贡献是,提出构建预防性事前治理、持续性事中监管和威慑性事后规制三重维度的防控体系。在事前治理方面,从用户数据赋权、数据共享反竞争风险和数据技术反竞争风险三个方面构筑制度性防控屏障;在事中监管方面,从多主体协同监管、多手段监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持续性监管及数据合规机制四个方面提出持续性监管;在事后规制方面,从数据共谋行为认定、违法行为判定及强化法律责任等角度构建反垄断法治理机制。该框架突破了传统反垄断法侧重事后监管的单一治理路径,从事后规制向全过程延伸,将治理端口前移,同步强调预防性监管和持续性监管,科学回应了数据共谋自动化决策、行为隐蔽、运行稳定等特殊规制需求,为我国反垄断法提供切实可行的制度方案。
本书显著特色之一是以“确保数据创新与共享”为价值导向,致力于构建竞争法治的中国方案。作者将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市场结构特征及当前的法治建设进程作为制度设计的现实坐标,直面制度供给不足、规制工具滞后等结构性难题,提出契合本土市场发展规律的制度方案。本书讨论了我国反垄断法实施中的许多热点议题,特别是讨论了数据共谋与现行垄断协议规制的衔接问题。如指出为应对数据共谋隐蔽性和智能化挑战,应着力破解传统“合意”在默示共谋、算法共谋等新型垄断协议中的适用障碍,尤其应强化执法机构的专业技术能力及其与多主体协同监管机制。此外,作者就反垄断法、数据安全法、《禁止垄断协议规定》、《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等规范提出具体修改建议,为完善我国数字市场竞争法治提供了理论支撑与实践指引。
本书另一鲜明特色是开阔的国际视野。作者从竞争法、数据法及数据产业政策等角度,系统研究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欧盟、美国等主要经济体的39部权威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并援引一批典型案例。
《数据共谋法律防控机制研究》一书作为作者在垄断协议领域深耕二十多年的集大成,其出版恰逢其时,对于推动我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完善竞争法治有着时代意义。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