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源头发现和及时化解的固镇实践

矛盾纠纷源头发现和及时化解的固镇实践

——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要求,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这为矛盾纠纷源头发现和及时化解工作指明了方向。

  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中,以创新职能为切入点,深度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创建矛盾纠纷源头发现和及时化解新机制,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综合性的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网络体系,为维护基层稳定提供有力保障,在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在党委领导下充分整合治理资源

  为解决乡镇综治中心在实际运行中资源整合不到位、部门联动效果不够、力量聚合效应不佳等问题,近年来,在固镇县委领导下,县委政法委通过持续整合派出所、司法所、综合执法队、基层妇联、调解组织等资源力量,进一步提高乡镇综治中心在基层治理中的效能。

  一是建立组织体系。为解决“谁来干”的问题,固镇县把乡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作为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的“一把手”工程,纳入县委年度深化改革事项和“高质量发展十大提升行动”。构建由主要负责同志靠前调度、党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共同推进的组织体系。同时,以县里乡镇机构改革为契机,将11个乡镇综治中心确定为必设行政机构,确保落实落细。二是以综治中心为中枢,整合其他部门资源促推共建共治。将乡镇综治中心打造成为集矛盾调处、信访化解、便民服务、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解纷平台,引入司法行政、信访、调解组织等常驻,妇联、人社、卫健等部门入驻综治中心,截至目前,全县11个乡镇综治中心共入驻各类部门74个、调解组织45个,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解纷服务。三是创新工作制度机制。制定矛盾纠纷调解等规范性文件4份,明确工作标准,建立乡镇政法委员常驻综治中心值班制度、综治中心日常工作制度等,创新就地解决群众诉求服务机制,创建矛盾纠纷“马上办、简易办、调解办、规范办、提级办、代理办”6类工作办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成效明显。


  二、压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防止风险上行外溢

  固镇县立足依法就地及时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研究出台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六项制度”,明确由乡镇综治中心统筹负责和具体实施,注重发挥村级第一道防线作用,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摸排化解,推动95%以上的矛盾纠纷在镇村化解。

  一是建立村级主导制度。村居在乡镇综治中心指导下开展工作,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每个村居组建一支不低于5人的专兼结合的调解员队伍,配备一名法律顾问、一名法学咨询专家,每个网格配备一名调解指导员,全县配备1822名调解员。根据矛盾纠纷复杂程度,落实网格排查调解、村居干部调解、村居“一把手”牵头调解、包保干部包案调解“四步调解法”,做到简单纠纷随时发现就地化解,把大多数矛盾纠纷化解在村级。二是建立乡镇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定期分析制度。乡镇综治中心核查村居矛盾纠纷化解情况,每半月梳理村级上行的矛盾纠纷,向县级综治中心汇报总结。县级综治中心每月梳理全县的矛盾纠纷上行情况,核实乡镇和村居对上行矛盾纠纷的前期排查化解情况,对上行纠纷逐项开列问题清单。三是建立督导通报制度。为推动矛盾纠纷的前期排查化解工作,对排查中开列的问题清单,由县乡两级综治中心进行分级督导办理。乡镇综治中心对矛盾纠纷直接上行到乡镇、县的情况,在辖区内村居进行排名通报,对问题突出的村居开展专项督导。县综治中心对未提前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导致问题上行到县级以上的,提交县委政法委进行通报。四是建立部门会商制度。乡镇综治中心定期召开相关部门会议,会商研判村居无法化解的矛盾纠纷,研究解决方案。县综治中心每月定期召开专题调度会,听取各乡镇、县直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对镇级层面解决不了的疑难、敏感问题,由乡镇综治中心提交县综治中心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强化业务指导、联动化解。五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工作过失、责任心缺失形成涉访矛盾纠纷,并未及时排查化解或引发相关案事件的,由县委负责同志约谈乡镇主要负责人,并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六是建立考核制度。将矛盾纠纷上行情况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赋予较大分值。对于矛盾纠纷上行占矛盾纠纷排查总量全县第一的乡镇和单位,年度平安建设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三、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信息平台

  深化“网上枫桥”实践,紧盯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过程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结合基层工作需求,研发“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信息平台,破解基层矛盾纠纷指挥调度机制不顺畅、事件流转处置效率低、数据共享不充分等问题。

  一是通过信息平台提升矛盾纠纷预警研判的精确度。信息平台具有受理上报、批示交办、跟踪督办、回访评价、统计分析、结案归档等功能,通过该信息平台可以全面呈现全县所有乡镇矛盾纠纷的受理登记、类型分析、地域分布、办理情况、超期预警等情况,自动智能生成风险评估图,实现矛盾纠纷预警研判的精细化、智能化。二是扩大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技术覆盖面。在信息平台建设之初,仅乡镇可以在线办理,随着平台功能的不断健全,实战运行的日益顺畅,全县228个村居的矛盾纠纷、公安110非警务警情、法院诉前登记纠纷等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实现多部门数据统一汇总,全县域矛盾纠纷“一网通办”。三是办理流程全面优化。同步开通电脑端、手机端和微信小程序等模式,可以实现矛盾纠纷随时随地录入、办理、回访等,办理时间从过去以天计时到现在秒级响应。通过开通双向短信提醒功能,群众可以及时了解办理进度,避免矛盾风险上行。对超期未办结事项,及时线上督办。


  四、聚焦便民利民,精准对接群众所需

  深入基层了解工作开展情况,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听取诉求当事人的意见反馈,摸清群众需求。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总结可以复制的经验,立足实际,满足群众所需。

  一是建立“派单服务”制度。对乡镇综治中心无法当场解决的群众诉求事项,由乡镇综治中心派单给乡镇责任部门,由责任部门上门办理,并明确办结期限,将调处关口前移到群众家门口。二是建立“点单服务”制度。创新推行“点调”“点援”工作模式,各乡镇均公开专职调解员和法律援助人员信息,群众可根据自身需要“自主点单”,自主挑选自己信得过的调解能手、援助律师调处矛盾纠纷、参与诉求处置,构建相互信任友好的“合作”关系。三是建立“预约服务”制度。对超出乡镇事权范围的群众诉求,第一时间启动“预约”机制,由乡镇综治中心通过信息平台提交县综治中心,由县综治中心根据诉求性质预约县级领导,由相关县领导深入基层、带案下访,面对面了解情况,实打实解决群众反映事项。四是建立“帮办服务”制度。创新开展“保姆式”帮办代办服务。对来访人反映问题属乡镇事权范围外和需要引导至仲裁、诉讼途径解决的事项,指定专门帮办人提供政策咨询、法律服务等,协助准备材料,全程跟踪办理并反馈结果,有效解决群众多头跑甚至是投诉无门问题,让群众“烦心事”“省心办”。五是建立“四个当天”工作制度,即当天受理、当天交办、当天办理、当天回访。对上级交办、基层干部排查发现以及群众到综治中心反映的诉求事项,相关责任人必须在当天受理,录入乡镇综治中心“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信息平台进行流转办理。受理的群众诉求,能够现场办结的就现场办结,不能现场办结的当天交办到承办单位。承办单位在接到交办任务后,当天着手进行办理。进入办理程序的诉求事项,乡镇综治中心要在当天对当事人进行电话回访,了解办理进度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