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规范标注净化短视频生态
近日,中央网信办部署指导网站平台规范短视频内容标注,明确必须设置的标签种类和标签位置,将内容标注设为短视频发布的必经环节,并对存量短视频回溯和补充标注提出要求,推动发布者对自己的内容负责,进一步压实网站平台内容审核责任。这一关键治理举措,标志着我国短视频内容治理逻辑从事后被动整治转变为事前主动治理,从粗放监管转变为精细化常态化治理,彰显了网信部门持续强化网络生态治理的智慧与决心。
短视频平台已成为社会公众重要的公共信息载体,《中国短视频发展研究报告(2025)》显示,截至2024年12月,短视频创作者账号达16.2亿,每日上线短视频突破1.3亿条,行业体量大、视频内容覆盖领域广泛,网络生态治理风险不容小觑。今年以来,中央网信办全面部署推进规范短视频内容标注工作,指导网站平台深入清理虚假摆拍等违规短视频52万余个,严惩违规账号6.8万余个。此次出台该政策举措的核心考量,就在于应对短视频内容创作真假难辨、混淆视听、误导公众、侵蚀网络空间公信力等突出问题,填补监管模糊地带,实现源头治理、综合治理、长效治理。
中央网信办明确网站平台必须设置与短视频内容真实性紧密相关的六类“必选标签”,“含有虚构演绎内容”“含有AI生成内容”“含有营销信息”“内容为转载”“内容为个人观点”和“无需标注”,网站平台可自行设置“可选标签”。六类“必选标签”的划定覆盖了商业推广、AI生成、内容转载、个人观点表达等关乎信息内容真实、网络生态良好的关键维度,“可选标签”为网站平台差异化探索留出了灵活空间。这一制度本质上终结了此前各网站平台标准不一、参差不齐的内容标注乱象,让模糊要求转化为可执行的刚性规范,为视频发布者、平台审核者、监管部门提供了清晰、统一、稳定的操作指引。
中央网信办要求将内容标注设为短视频发布的必经环节,视频发布者必须从“必选标签”中选择一项后方可发布,指导网站平台对新增短视频标注情况进行巡检,同时对存量短视频进行分批回溯,对未标注或未正确标注的,进行补标或纠正,并对相关发布者进行教育提示警示。“全面覆盖存量增量视频”“应标尽标”的举措从源头上消除了漏标、错标的侥幸心理,实质构建起“事前标识——事中审核——事后监管回溯”的全链条闭环监管体系,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网络信息内容治理长效运行机制。
需要注意的是,标注并非免责金牌,内容标注制度本身解决的是信息透明问题,而非已标注就可免责。标注“含有虚构演绎内容”,只是提示用户内容性质,绝不等于可以肆意编造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视频情节;标注“含有AI生成内容”,更不能绕过任何违法信息传播的法律底线。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内容标注制度是从源头治理网络信息内容真实的起点,而非终点。下一步,网信部门应督促网站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指导其加强对视频发布者的教育引导,通过平台公告、站内信、培训等方式,帮助视频发布者尽快熟悉标注要求并规范标注。同时,要加大巡查处置力度,依法严惩未按要求进行标注的账号和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网站平台,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在视频发布者自觉、平台严审、网信部门严查、公众共治同向发力之下,一个健康、有序、可信的短视频环境将可期可及,网络空间也将进一步清朗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