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电商食品安全新规出台

明确13类直播间禁售食品


  本报讯(记者李卓谦) 近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加强食品直播电商活动监督管理,督促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定》自2026年3月20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了13类直播间禁售食品,包括用非食品原料生产、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致病性微生物、重金属超标食品;过期、腐败变质、霉变生虫食品;病死毒死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水产肉类及其制品;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等。

  《规定》还细化了10项直播行为禁令,包括不得使用技术手段改变食品真实感官性状;不得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或使用医疗用语;不得对非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不得混淆普通食品、特殊食品、药品;不得虚假宣传食品产地、成分、功能、适用人群等信息;不得发布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食品检验信息;不得以食品安全信息形式发布食品检验数据、结果、报告等;不得与食品检验机构共同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等。

  此外,《规定》还构建了阶梯式处罚体系,既明确法律依据又提高违法成本,形成“平台+运营者+营销人员”的责任追溯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