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云水库水源保护条例》12月1日起施行

  本报讯(记者李卓谦) 近日,《密云水库水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国务院第67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了密云水库水源保护应当立足密云水库流域主体功能定位,坚持保护优先、统筹保护与发展,坚持源头控制、系统治理,强化区域协同联动,实现水源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

  《条例》要求北京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应共同制定密云水库水源保护总体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落实机制等事项。同时,要求重视密云水库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对密云水库管理范围以及潮河、白河干流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禁止行为进行了明确要求。

  《条例》还提出对密云水库水源保护实施财政纵向补偿,鼓励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密云水库流域生态保护补偿中的作用,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市场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