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是将抽象的决策范围与决策事项表象化、固定化的重要举措,对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提出,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为此,各地通过顶层设计与制度创新,不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制度,科学确定并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各项制度落地实施。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可有效提升各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与水平,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目前,各地一般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列入政府信息公开范畴,主要通过政府官方网站以表格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在起草和制定决策事项的过程中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时限要求,确保公众能够有效参与和监督重大行政决策,切实维护了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彰显了重大行政决策的法治价值。

  促使行政机关遵循法定程序,规范行政行为。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进程中,政府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不仅直接关系到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更是衡量政府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标尺,决定着政府能否依法正确履行职能,并最终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的实现。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可以进一步增强重大行政决策的计划性,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按系列程序推进,避免决策过程盲目草率,防止出现决策失误。因此,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于维护决策公平、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实现各项重大任务和目标具有重要作用。

  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提升行政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进一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可以有效解决政府与群众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为公众参与决策奠定基础。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定过程中,相关单位通过拓展多元参与渠道,广泛吸纳民智,充分尊重民意,确保公众能够全过程参与、全方位表达、全链条监督。具体而言,社会公众可通过公开的目录及时了解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信息,这不仅增强了公众参与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也提升了公众对决策的理解度和支持度。同时,公众参与还能从根本上保证决策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从源头上提高行政效率,实现民主与效率的有机统一。

  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属于过程性信息公开,虽然在短期内可能会增加决策成本,但从长远看,这一举措不仅能够有效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更能倒逼行政机关增强决策透明度,并以问题为导向提高决策质量。同时,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有助于强化决策主体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促使行政机关主动倾听民意,回应公众诉求,避免决策碎片化,进而发挥科学民主决策的聚合效应,有效降低决策风险,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按照比例原则,行政机关在确定和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前,会审慎权衡行政措施的适当性和必要性,选择对市场主体权益影响最小的决策措施,避免给公民和其他组织造成不当负担。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定过程中,除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外,还需重视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实现双方利益的协调统一,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从这个意义上讲,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有助于厘清政府、市场与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促进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便民高效的营商环境,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推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落实,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确立正当程序理念。我国过去“重实体,轻程序”,在实践中程序法治意识相对薄弱。因此,在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时,应以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为目标,紧抓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强化其程序意识和公开意识,树立有限政府、服务型政府和阳光政府理念,增强其运用法治思维主导决策全过程的能力。在制定涉及公共服务、市场监管、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保护等领域,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共政策时,必须将正当程序理念贯穿始终,形成行使权力应当遵循正当程序的普遍共识,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在形式和实质上的“双重”法治化。

  完善目录公开管理机制。首先,严格规范公开时限,明确要求各地在每年第一季度或规定时限内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确保公开的及时性和规范性。其次,深化目录公开内容。除决策事项名称外,公开内容还应包括决策主体、决策承办单位、决策依据、履行程序要求、计划完成的时间等关键信息,以便于公众全面了解决策事项。同时,建立决策事项进展动态公开机制,推动实现决策全过程透明化。最后,健全信息公开反馈机制。通过设立咨询窗口、建设线上互动平台等渠道,及时回应目录公开后的公众关切,吸纳合理建议,为决策实施凝聚更多共识。

  强化技术赋能。把握人工智能发展机遇,深入挖掘数字治理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平台,将目录制定、公开、调整等环节纳入数字化管理,提高制度运行效率。加强对公众参与数据的分析,了解公众关注的重点问题,评估决策事项的实施效果,为目录调整提供可靠依据。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促进各平台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全面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在目录管理、程序规范、全程监督等场景下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持续配强法治力量。首先,健全公开、公平的选拔机制,根据重大行政决策不同领域的实际需求,吸引高素质法治人才充实各行政机关法治力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实现“良法”与“善治”的有机统一。其次,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智库作用,促进法学教育、理论研究与实务工作深入融合,围绕重大行政决策中的重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推出更多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的研究成果,为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持。最后,充分吸收社会法治力量推进依法决策,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等方式,分区域、分单位派驻法律顾问,提供专业化、常态化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律服务,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制度在治理实践中的具象化,全面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作者单位:河北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