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行政复议效能 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近期,司法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工商联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规范涉企执法的监督职能和化解涉企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巩固拓展行政复议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成效,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行政复议是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是人民群众感受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窗口,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抓手。1999年行政复议法的颁布实施,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了一条重要的行政救济途径。2023年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优化了管辖体制,扩大了受案范围,完善了审理程序,为行政复议制度深化发展提供了更坚实的法律支撑。2024年开展的“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全年全国办理涉企案件7.9万件,调解和解1.9万件,纠正违法不当执法6500余件,充分彰显行政复议的制度效能。
然而,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粗暴执法、任性执法和机械执法在个别地方时有发生,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现象还没有完全杜绝,行政复议渠道不够畅通,吸纳涉企行政争议的能力有待提升,这些问题的存在,无疑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构建形成阻碍,不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与创造力。
《意见》直击痛点,从7个关键方面提出了22项具体举措,突出强调加强涉企罚款突出问题治理,纠正小错重罚、以罚代管、以罚增收等突出问题。加大涉企政务失信监督力度,及时纠正行政机关失信行为。依法办理涉企管理领域案件,纠正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强化涉企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及时督促调整干预各类经营主体自主决策的“红头文件”。督促涉企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履行,确保复议决定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政策制度的效能,关键在于落实。当前,要加强宣传解读,提升企业和社会对行政复议制度的认知度和信任度,让企业明白行政复议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手段。要畅通涉企行政复议申请渠道,简化受理流程,优化办案方式,提高办案效率,确保企业能够便捷、高效地寻求行政复议救济。要强化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的有机衔接,形成监督合力,共同推动涉企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此外,建立健全涉企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发挥以案释法、以案促改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执法部门从“重处罚”向“重服务”转变。
《意见》的出台,是推动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法治举措,它不仅为涉企行政执法划定了清晰的“红线”,更为行政复议在护航企业发展中指明了方向。随着《意见》的深入贯彻实施,必将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发展注入法治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