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考核抓起为基层减负
“督查检查考核原则上不召开动员会、反馈会”“对督查检查考核结果,应当以适当方式进行反馈,留足整改时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对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提出明确要求。
考核具有牵引性、导向性,考核什么会引领干部干什么,怎么考核会影响干部怎么干。近几年,在个别地方,考核过多过滥等问题突出,一度压得基层干部喘不过气,成为基层干部负担过重的重要因素。《若干规定》从严格计划和备案管理、改进方式方法、严控对基层督查检查考核总量等方面,对督查检查考核进行了严格规范。许多事实表明,从压减考核指标、科学设置考核内容等抓起,优化考核体系、指标和方式,严格控制考核总量,倒逼为基层减负,同样能收到良好效果。
考核是“风向标”“指挥棒”。一般情况下,“指挥棒”指向哪里,干部的主要精力往往就会投向哪里。有的考核不看现场看材料,要求重要工作全程“留痕”,甚至不惜用拍照合影的方式存档,容易诱导基层干部弄虚作假,助长形式主义;有的考核不看材料看实绩,不看会场看现场,看群众反映,就会引导基层干部注重抓基层、打基础,把主要精力用在工作上,激发干事创业积极性。现实生活中,少数地方和单位各种督查检查考核名目繁多,如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等,再加上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以及其他专项考核,导致形式主义的东西多,考核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因此,减轻基层负担,不妨从考核抓起,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把干部的时间和精力向落实上聚焦,引导干部自觉抓落实。
科学设置考核内容。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若干规定》强调突出考核重点。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精准设置各系统、各层级干部的考核内容,做到科学合理,主次分明,重点突出,兼顾一般,方能促进工作,激发干事的积极性。相反,如果上下一般粗,所有考核内容像是“复制”出来的,甚至有的考核内容越减越多,结果不仅考不出业绩,考不出水平,反而还会挫伤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
正确运用考核结果。任何事物都有其自身发展规律。正确运用考核结果,要遵循客观规律,按规律办事。如考核教育改革,就应注重研究并遵循学生身体发育、智力发育等规律。否则,教育改革即使看似“高大上”,最终也可能是“假大空”。考核是手段而不是目的,能否正确运用考核结果,才是考核成败的关键。
狠抓工作任务落实。政策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落实。要统筹为基层减负和赋能,优化考核体系、指标和方式,切实解决考核过频过繁问题。只有沉下心来聚精会神抓好落实,推动简单考“材料”、查“痕迹”向重点考成效、看“潜绩”转变,把党员干部从繁复考核中解脱出来,把更多精力用在工作上,才能让好的蓝图变成现实,创造出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绩。
为基层减负,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但只要从考核抓起,统筹规范好各类考核事项,纵向突出检查重点,横向突出工作业绩,做好“必答题”,合并“同类项”,变“多头式”分散考核为“一站式”集中考核,切实把基层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定能激励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在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辟中国式现代化广阔前景中冲锋在前、建功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