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担当者撑腰 让实干者出彩

  据媒体报道,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纪委监委近期通报一则容错免责典型案例。顺丰淮安创新产业园作为2023年淮安市重大产业项目,在推进过程中,清江浦区区管干部谢某某在项目部分技术指标暂时缺失的情况下,采取了容缺审批方式办理人防事项审查,此举虽与相关规定存在冲突,但鉴于该同志出于公心、为企业着想,敢于担当作为,被容错免责、鼓励激励。2023年9月决定对其予以容错免责,并晋升为三级主任科员。

  “怕担责”曾是不少干部干事创业的心理枷锁。在基层治理和项目推进中,政策条文的刚性与实际情况的复杂性时常碰撞。若一味墨守成规,可能错失发展良机;若突破常规,则可能面临问责风险。谢某某面临的困境正是这种矛盾的典型写照。按常规流程,企业因技术指标不明确无法通过审批,项目进度将严重滞后;而容缺审批虽能解企业燃眉之急,却与相关规定存在冲突。在“守规矩”与“促发展”的权衡中,谢某某选择了后者。这种选择背后,是对地方发展大局的考量,也是对企业诉求的回应。

  容错机制的价值,在于为勇于创新、踏实做事的干部提供保障。该案例中,纪委监委的认定标准清晰可见。一看动机初衷,是否为了公共利益而非谋取私利;二看实际效果,是否推动了发展且未造成不良后果;三看后续补救,是否及时纠正偏差、完善手续。谢某某的行为完全符合这些标准。他的容缺审批方案让项目提前3个月开工,为企业节省200余万元成本,且企业事后及时补全材料,未留下制度漏洞。这种“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的判断逻辑,既守住了“不谋私利”的底线,又给“敢担当”留出了空间,让干部明白,只要心系群众、服务大局,工作中即使出现非原则性的合规瑕疵,也能获得制度的理解与支持。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对谢某某的处理并未止步于容错免责,更包含了积极的“鼓励激励”——晋升其职级至三级主任科员。此举释放出鲜明的政策信号:组织不仅会为担当者“兜底容错”,更会为实干者“赋能加力”。以往,“多干多错、少干少错”的消极心态之所以存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导向偏差。将容错与晋升激励挂钩,有效打破了“躺平者无过、担当者担责”的失衡局面,切实让“有为者有位”成为现实。这种正向激励机制如同催化剂,必将激发更多干部跳出“舒适区”,在服务企业、推动项目、破解难题中主动作为、展现担当。

  当然,必须明确的是,容错绝非“纵容”,免责更非“免责万能”。谢某某案例中,“容缺”强调的是“限期补缺”,而非“缺漏不补”;“突破常规”是在特定条件下“分步合规”,而非“无视规则”。这警示我们,容错机制必须严格建立在清晰的制度框架内,明确界定“何种差错可容”“如何启动容错”“容错之后如何规范”等关键问题。既要防止“乱作为”假借“担当”之名逃避责任,也要杜绝“不作为”以“合规”为借口消极怠工。唯有如此,容错机制才能真正成为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坚实制度保障,而非规避责任的免责借口。

  实现干部从“怕担责”到“勇担当”的转变,既需要干部自身觉悟的提升,更离不开有力制度环境的支撑。江苏淮安这一典型案例,为各地健全完善容错激励机制提供了有益参考。当组织勇于为担当者担当,干部才敢于为事业担当;当制度真正让实干者得实惠,方能吸引更多人投身实干。唯其如此,才能持续营造“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的生动局面,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