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扎实推进移风易俗
近年来,湖南省郴州市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通过严格公正办案、多方联动解纷、研提司法建议、以案释法引导等多种方式,做实“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从源头上规范给付彩礼行为,在法治轨道上助推“高额彩礼”有效治理,绘就基层治理新“枫”尚。
聚焦实质解纷,做实涉彩礼纠纷“已病”化解
郴州市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婚托”“婚骗”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借婚姻索取财物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严格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等规定,进一步明确细化彩礼范围,区分彩礼与恋爱期间一般赠与的界限,并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时间、是否办理结婚登记、是否孕育子女、彩礼使用情况以及双方过错责任等因素,综合判定彩礼返还规则和返还比例,合理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用公正司法裁决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大力推广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首创“案件审理、监管、评查五步法”的深度应用,通过类案检索、关联案件检索,统一辖区涉彩礼纠纷裁判尺度,促进实现“类案同判”。通过开展专题调研、业务培训等方式加强指导,促进辖区涉彩礼纠纷实现优质高效化解。2025年1至6月,全市法院审结婚约财产纠纷案件57件,审限内结案率100%、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37.5%。
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健全完善“一庭两所一中心”诉非联调联动机制,对婚约彩礼纠纷实行“村居初调、镇所联调、诉讼断后”递进过滤,有序推进婚约彩礼纠纷实质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挖掘和利用乡贤、族老等社会力量在纠纷化解中的独特优势,依托乡规民约,以情动人、以理服人,推动更多婚约彩礼纠纷以调解方式实现实质化解。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作用,联合相关行政执法机关针对“婚托”“婚骗”和彩礼乱象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婚介机关哄抬彩礼行情行为的查处、整治力度,遏制高额彩礼问题。
聚焦源头治理,多措并举预防涉彩礼纠纷“未病”
郴州市各级法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探索构建“个案办理+类案治理”机制,以司法之力积极推动“高额彩礼”源头治理。通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剖析“高额彩礼”的成因及症结,向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发出司法建议,推进涉彩礼纠纷源头治理、综合治理。
积极发挥司法数据“晴雨表”作用,定期研判分析彩礼纠纷趋势、特点,向矛盾多发的乡镇村发出风险隐患提示,推进彩礼纠纷源头化解。充分发扬优秀传统文化作用,将“家和万事兴”“和为贵”等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司法审判工作,德法融合促推涉彩礼纠纷实质性化解。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贴近基层一线的“桥头堡”作用,指导基层自治组织开展村规民约制定修订工作,充实和明确抵制“高额彩礼”、婚事新办简办等。2024年全市法院婚姻财产纠纷增长幅度较2023年降低12.65%。
聚焦以案释法,推动彩礼归于“礼”
近年来,郴州市各级法院积极推动构建“个案指导+条线规范+类案治理”机制,建立人民法院与乡镇、村(居)民委员会常态化联络机制,定期选派业务精湛、经验丰富的法官深入社区、乡村开展婚约财产典型案件巡回审判活动,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在选取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开展巡回审判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镇干部等旁听案件审理,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不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结合在办案件向群众讲解涉彩礼纠纷的法律规定,传递正确的婚姻价值观,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高额彩礼”,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形成向上向善向美的良好风气。充分发挥司法案例的教育引导功能,定期发布高额彩礼典型案例,并拍摄普法短视频、电视普法节目,以生动有趣的方式呈现“高额彩礼”的危害、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正确的婚恋观。
联合相关部门,利用赶集日等时间节点,采用现场演绎普法戏曲节目、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移风易俗普法宣传教育,在寓教于乐中增强法治宣传的趣味性和实效性,在释法说理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建立以感情为基础的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引导广大青年树立健康、节俭、文明的婚嫁新风。2024年以来,全市法院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教育23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813份,受众达2.23万人次。
(作者为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高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