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专栏
宜昌善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委受理了谭志敏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经鉴定作出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伤残九级、停工留薪期6个月的结论,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谭志敏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书(鄂1300劳鉴〔2025〕570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恩施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乌鲁木齐众志恒通快递有限公司:本委受理赵薇、李博诉你方支付工资待遇等争议一案(水劳人仲字〔2025〕第670、671号),现依法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自公告期满10日内,定于2025年8月13日15时30分在本委9楼仲裁庭(华光街200号综合办公楼9楼)审理,逾期本委将缺席审理。
水磨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洪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威海建圆施工有限公司(原威海建设集团建圆施工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张树立诉你单位工伤赔偿争议一案(晋1024劳人仲案〔2025 〕55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单位于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本委定于2025年7月31日上午9时在洪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705室仲裁庭开庭审理该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河北省琦峻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崇劳人仲案【2025】第77号、第78号马继芳、仝学峰诉被申请人河北省琦峻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联系到你公司送达答辩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开庭定于2025年7月30日上午9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请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庭领取,逾期不领取即为送达,地址:张家口市崇礼区裕兴路31号。仲裁庭联系电话号0313-7686121。
张家口市崇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湖南省林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我局现依法对你单位公告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北人社劳监处告字[2025]第G006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北人社劳监罚告字[2025]第G006号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北人社劳监听告字[2025]第G006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唐山市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院受理申请人李计飞与被申请人河南米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合肥铁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喀市人仲字[2024]1368号),因与你(单位)无法直接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之日起30日内为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届满后2025年7月25日上午10:30分在喀什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喀什市人民东路183号四楼二号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逾期不领取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喀什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董慧芳(身份证号:360782********3823):本委受理冯绍伟诉你(第二被申请人)及尹聪显(第一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5】108号)已办结,现因你方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一、确认申请人冯绍伟与原 “深圳市简易软件有限公司”2021年6月8月至2024年12月13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二、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13日期间劳动报酬42198.75元;三、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劳动报酬差额2604.48元。四、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2年6月8日至2024年12月13日期间未休年休假工资6666元;五、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40000元;六、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律师费4961.03元;七、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本裁决,可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你可到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双拥街131号(联系人:王小姐,电话:0755-85238745)领取以上文书。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该仲裁裁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上海海铨机电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唐江诉你单位工伤待遇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5】566号),本委已依法裁决。裁决如下:一、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11月28日停工留薪期工资43420元;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7月5日期间的护理费7400.71元;三、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9854.40元;四、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律师费2762.46元;五、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因你单位无法联系,且通过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仲裁文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案下列仲裁文书:(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5】566号)仲裁裁决书。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双拥街131号国土大楼一楼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柳建、董本明、董桂萍、毛玉兵:本会受理的苏州舜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们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纠纷四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镇裁字第1181号、(2025)镇裁字第0012号、(2025)镇裁字第0030号、(2025)镇裁字第0031号4案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镇江仲裁委员会
南京伟能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申请人德州泽威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南京伟能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MA20A9B183)合同纠纷案[(2025)德仲裁字第172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定仲裁员回执等。请于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上述材料,逾期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选定仲裁员回执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则由本委主任指定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本案。开庭时间2025年8月28日9时,地点为本委第二仲裁庭。如你方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决。
德州仲裁委员会
南京新达力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我机关于2025年4月25日接到江丽平投诉反映你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47400元(凯睿思覆铜板新材料项目一期)。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株天人社监令字〔2025〕44号),责令你单位在接到本指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我机关的要求,对投诉人江丽平拖欠农民工工资47400元事项进行核实整改到位,同时限期内将整改资料及凭证以书面形式报送到我机关审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731-28665955
株洲市天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中景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彭小新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株天劳人仲案字(2024)第762号)已审理终结并依法进行裁决。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一、深圳市中景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彭小新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300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5000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0000元、停工留薪期待遇35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40元、护理费840元、劳动能力鉴定费200元,以上合计466180元。二、驳回彭小新的其他仲裁请求。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株洲市天元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株洲市芊丽医疗美容有限公司:我机关于2025年3月31日接到施良投诉反映你单位拖欠工资19460元。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株天人社监令字〔2025〕43号),责令你单位在接到本指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我机关的要求,对投诉人施良拖欠工资19460元事项进行核实整改到位,同时限期内将整改资料及凭证以书面形式报送到我机关审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联系电话:0731-28665955
株洲市天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鼎硕伟业(北京)建筑劳务集团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李占峰与你单位有关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劳动争议一案(案号:深罗劳人仲案【2024】4290号)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相关负责人,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可到本委(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领取上述仲裁裁决书,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终局裁决主要内容如下:1.第一被申请人鼎硕伟业(北京)建筑劳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申请人李占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4142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9854.4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7463.6元、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5月8日的护理费28959.53元、劳动能力鉴定费300元、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7881.03元;2.第二被申请人鼎硕伟业(北京)建筑劳务集团有限公司对以上裁决承担连带责任;申请人不服的,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被申请人有证据证明本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本委非终局裁决主要内容如下:3.第一被申请人鼎硕伟业(北京)建筑劳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申请人李占峰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7月10日期间的停工留薪期工资40706.52元;4.第二被申请人鼎硕伟业(北京)建筑劳务集团有限公司对以上裁决承担连带责任。当事人不服本裁决的,可以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深圳市罗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中山市粤诚纬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黄东彬与你单位有关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劳动争议一案(案号:深罗劳人仲案【2025】588号)已审理终结。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相关负责人,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你单位可到本委(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领取上述仲裁裁决书,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终局裁决主要内容如下:1.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申请人黄东彬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0400元;申请人不服的,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被申请人有证据证明本裁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可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本委非终局裁决主要内容如下:2.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申请人黄东彬支付2024年1月7日至2024年5月7日停工留薪期工资50400元;3.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18900元。当事人不服本裁决的,可以自收到本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深圳市罗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恒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申请人马绍华与你单位有关支付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案号:深罗劳人仲案【2025】1528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相关负责人,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副本等仲裁文书。你单位可到本委(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领取上述仲裁文书,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8月19日14时30分在本委3号楼三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你单位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深圳市罗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赫尔曼林德(深圳)涂料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申请人廖林红与你单位有关支付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案号:深罗劳人仲案【2025】185号)。根据申请人廖林红的撤回仲裁申请,本委决定准许申请人廖林红撤回其仲裁申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相关负责人,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你单位可到本委(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领取上述仲裁决定书,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深圳市罗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